四-6 每月5日前回報資源回收量給鄉公所Post author:crystalPost published:2012-11-23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 相關內容四-5 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2012-12-05四-3 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每項1分。用水、用電度數負成長5%以上者,每項2分。2014-11-30107_四、8.(2)環教中心-水資源推廣-古今相照201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