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龍潭國民小學101學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劃
壹、 依據
龍潭國小99學年度至101學年度加強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推動環境倫理與主動積極的環境行動,以提升生活及學校環境品質。
二、倡導珍惜資源,確立生活需求與環境保護互益互存的理念。
三 、協助學童瞭解、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的知識、態度及價值觀。
參、執行期間:101年8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
肆、實施辦法:
一、持續綠美化校園環境,定期修剪花草。
二、暑假調整班級打掃區域,每週由導護老師及學生糾察隊考核班級負責區域之整潔工作。
三、配合導師時間、學校朝會及相關課程,針對環保事件案例,實施隨機教學。
四、每週二中午12:30~13:00進行資源垃圾回收工作。
五、提倡節約用水、用電等節能減廢行動。
六、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七、於12月份3、4日結合環境教育議題舉辦校內國語文競賽。
八、 學生自治鄉於102年5月24日選舉環保小局長。
九、 結合環境教育,辦理戶外教學。
101.10.18四年級至傳統藝術中心
101.11.6. 五年級至蘭陽博物館
101.11.7. 二年級進行社區踏查
101.11.21三年級至礁溪溫泉區
102.4月 全校參觀綠色博覽會
十、 鼓勵教師教導學生利用回收物品製作各式美勞作品。
十一、 環保專欄更新張貼宣導資料。
十二、 結合親職教育,宣導環保相關法令及學校規定。
十三、 於圖書室設置環境教育圖書專櫃,以利補充教學。
十四、 將環境教育議題有效融入課程內,各年級提交環境教育教學成果。
伍、預期效果:
一、校園環境更形安全舒適環保。
二、環境教育有效融入各學習領域教學活動。
三、學童產生主動積極的環境行動。
陸、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