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宜蘭縣立龍潭國民小學100學年度推行辦公室做環保實施計劃

宜蘭縣立龍潭國民小學100學年度推行辦公室做環保實施計劃

壹、 依據

(一)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八日環一字第0910018673號函實施

(二) 龍潭國小環境教育實施計劃

貳、 目的

(一) 加強推動辦公室做環保,維護辦公室整潔。

(二) 確實做好資源回收再利用,養成愛物、惜福之美德。

(三) 倡導珍惜資源,推行垃圾減量措施,以達垃圾減量之目的。

參、 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

肆、 實施日期:自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起實施

伍、 實施方式

(一) 成立『環境保護小組』,考核全校教職員工執行辦公室做環保之成效。

(二) 不定期舉辦環保宣導活動,並提供相關環保資料。

(三) 可回收資源暫置資源回收櫃,再由環保小尖兵每週集中於聚寶屋,每月底請回收

       公司回收。

(四) 辦公室及會議室應使用可重複使用之茶杯。

(五) 使用可替換筆芯之原子筆及可添加補充液之印泥及打印台。

(六) 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在辦公室及教室用餐,自備可重複使用之餐具。

(七) 各種報告及宣傳資料等,應適量印製,並使用再生紙及雙面印製。

(八) 使用過之公文袋統一集中並重複使用,並多使用電子公文傳遞,以減少公文袋使

       用量。

(九) 辦公室綠美化之盆栽,由教職員工認養。

(十) 廁所定期清潔,定期檢查。

陸、 本計畫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