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四-8實驗室安全工作守則

大進國小實驗室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公用器材使用及整理

1.需按照排定之編號使用,不可任意使用他組器材,使用完畢必須歸定位。

2.公用抽屜使用:可放置課本等上課需要物品,書包及其他不用物品請置於置物櫃,下課後需將物品全數帶走。

3.如果使用中或使用前公用物品損壞或遺失,必須立刻告知老師處理

二、藥品及儀器設備:

1.實驗前同學需仔細檢查器材是否短缺,若發現器具與規定不符者,應事先向指導老師反應。

2.實驗前同學需將所需要藥品及所用儀器於事前詳細了解,並將藥品之藥性與注意事項查清楚。

3.實驗藥品其所附之刮杓與滴管不可任意取走或調換,舀出罐之藥品也不可再放入罐中,以免使實驗藥品受污染。

4.不論使用儀器設備或取用藥品,宜按照操作說明,動作要溫和穩重,不可魯莽行事、粗取重放,且要保持乾淨。

三、實驗室安全與衛生

1.每一位學生,必須遵循實驗課本及老師所指示之安全事項。

2.實驗室中嚴禁追逐嬉戲與喧嘩,宜保持安靜與專注。

3.實驗室周圍附近絕對禁止煙火。

4.不可攜帶食物、飲料進入實驗室,更不可進食或飲用攜入物品。

5.嚴禁將藥品、容器或設備等物品私自攜離實驗室。

6.養成勤洗手的習慣,不論實驗前、後或進行實驗時,尤其有接觸到藥品之虞時。

7.不可擅離自己實驗區,而置實驗於不顧,尤其是加熱、用火等時刻,更需時時注意,控制情況。

8.實驗當中若感覺人不舒服,要報告老師,作適切的處理。

9.絕不可用口、鼻去嘗、嗅化學藥品,也不可以口就吸量管吸取藥品。

10.未經允許操作之實驗或使用之藥品,嚴禁執行或使用。

11.避免使用有裂痕,星紋或其他有瑕疵的玻璃器材,如燒杯、燒瓶、滴管。

12.使用熱源時,先確定附近沒有易燃物,尤其是無蓋而任其蒸發之易燃溶劑最為危險。

13.隨時保持實驗桌之整潔,盡量避免將化學藥品任意放置桌上。

14.不論大、小事故,一定要立刻向老師報告。

四、實驗室環境清潔維護

1.實驗室之環境清潔採負責制,由專人負責實驗室清潔工作。

2.實驗室除放置有關之儀器設備或與實驗有關之器材外,應隨時保持整齊清潔。

3.地板、通道及水槽不可任意堆放雜物,電線不可橫跨通道。另外地板及通道應保持乾燥,不可有濕滑情況。

4.實驗室要隨時保持清潔,垃圾要分別置放(如玻璃瓶),不可與一般垃圾混裝,且需加蓋。

五、實驗室緊急應變措施

1.當化學藥品濺到身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乾淨。

2.當化學藥品噴濺到眼睛時,應立即以洗眼器充分沖洗,並送醫治療。

3.當受化學藥品燒傷時,應將傷部泡清水使其減輕疼痛後送醫治療。

4.當化學藥品打翻洩漏出來時,應先做好個人防護,然後再以吸收棉處理,並通知實驗室之負責人及單位主管。

5.當偵測到有氣體外洩時,應立即關閉該氣體鋼瓶。

6.當實驗室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關緊氫氣、氧氣及乙炔等易爆鋼瓶,切斷電源,通知辦公室教職員共同滅火,並緊急電話通知消防隊滅火。若火勢太大或發生爆炸,無法以滅火器撲滅時,則應依緊急逃生路線疏散。

六、一般急救原則

1.急救前要確定對傷者或對自己無進一步的危險。

2.儘速將患者自高危險區移至安全區。

3.現場急救人員應給予傷患立即性治療,對最急迫的人員給予優先處理,如需要時要毫不遲疑將傷患送往醫院處理。

4.臉色潮紅患者應使其頭部抬高,臉色蒼白有休克現象者,應使其頭部放低。

5.對神智不清醒、昏迷、失去知覺,可能需要接受麻醉者,均不可給予食物或飲料。

6.施行急救時避免閒人圍觀,以免妨害急救工作。

7.要熟練心肺復甦術,以維持傷患呼吸及血液循環。

8.要預防傷患持續受傷,預防休克。

9.要先電告保健中心及環保中心傷害狀況及傷害媒介物質及電話號碼,並請醫生處理。

10.在緊急應變中要瞭解本人在搶救組織中的任務。

11.搶救行動中要以救人為第一優先。

12.要接受主管之命令,實施人員疏散、避難及緊急搶救。

13.實驗室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單位主管或實驗室負責人應即刻命令工作人員停止作業,並使工作人員避退至安全工作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