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迅速發展,導致機動車輛逐年成長,依據交通部交通統計月報中機動車輛登記數,截至101年4月底止,臺灣地區的機動車輛數已達22,153,548輛,其中設籍於嘉義市的機動車輛數為290,235輛,機動車輛數增加,對於空氣品質的影響也越大,在環境品質隨國民所得增加而升級的呼聲下,車輛排放污染造成空氣品質劣化的問題,遂成為環保單位加強管制重點。
另外根據聯合國資料指出,車輛惰轉10秒鐘所耗費燃油已大於啟動瞬間之耗油量,另依據日本工業大學研究指出,車輛惰轉30秒以上,所排放之多數污染物如(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及二氧化碳(CO2)已高於啟動瞬間,因此停車熄火措施可以減少車輛耗油量、空氣污染物及二氧化碳排放量,對於節省能源、人體健康及減緩地球暖化有正面改善之意義。
立法院於100年4月8日三讀通過修訂空氣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的提案,增定停車怠速熄火相關規定。管理辦法及罰鍰標準自10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為宣導車主配合,3月至5月定為宣導及勸導期,6月1日起正式開罰,本計畫依據環保署預定之宣導及執法期程執行,進而有效減少車輛污染排放及耗能。
計畫效益
★節省大量的燃油和金錢
怠速時消耗汽油每小時約1公升(2.0L汽油引擎,無冷氣)停車馬上
熄火有助於減少污染及節省油耗。
★改善空氣品質和減少污染
怠速時的廢氣排放遠大於行駛中排放。
除了法規限制的CO、HC、CO2外,其他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尤
其對小孩及病患身體的為害為重。
★增加引擎的耐久性和使用壽命
(資料出處:http://www.cycepb.gov.tw/No-Idling/index2.htm)
相關網站:宜蘭縣環保局反怠速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