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_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數量予所在地鄉公所Post author:jass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26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照片說明:每月五日前彙整上個月回收報表照 片: 照片說明:每月五日前將彙整報表呈請校長核示,於核示後傳真於羅東清潔隊。(包含廚餘回收)照 片: 相關內容本校101年度用水、用電費與去年同期比較負成長5%以上2012 年 12 月 4 日103_4-7_參與縣市環境教育活動2014 年 11 月 8 日積極參與環保署辦理「加強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0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