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_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宜蘭縣羅東鎮公正國小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102-104)

2013.07.10訂定

一、計畫依據:

(一)教育部「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劃」。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

        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執行期間:10281日至104731

三、計畫目標:

(一)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符合當地特色之永續學校。

(二)加強學校進行環境教學,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提升環境責任感。

(三)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四)促進學生對環境永續發展之理念,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動

四、項目、內容及方式:

 

實施項目

內容

           

負責單位

預定進度

(一)推動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計畫

一、訂定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計畫

1.訂定並發展符合學校特色的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計畫。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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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計畫的推動。

學務處

10210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學務處

102104

二、發揮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推展委員會功能

1.定期檢討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推展委員會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

學務處

102104

三、執行校園環

境管理

1.採行綠建築觀念,以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

總務處

102104

2.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校園生態環境。

總務處

102104

3.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

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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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總務處

每三個月

(二)進行環境教學

一、環境教育教學增能

1.鼓勵校內自行成立環境教育教師專業成長團。

教務處

102104

2.辦理環境教育相關研習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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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開發利用環境教材

1.自行設計環境教育教案,分享教學資源。

教務處

102104

2.設置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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