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鎮公正國小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102-104)
2013.07.10訂定
一、計畫依據:
(一)教育部「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劃」。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
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執行期間:102年8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
三、計畫目標:
(一)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符合當地特色之永續學校。
(二)加強學校進行環境教學,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提升環境責任感。
(三)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四)促進學生對環境永續發展之理念,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動。
四、項目、內容及方式:
實施項目 | 內容 | 實 施 方 式 | 負責單位 | 預定進度 |
(一)推動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計畫 | 一、訂定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計畫 | 1.訂定並發展符合學校特色的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計畫。 | 學務處 | 102年8月 |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計畫的推動。 | 學務處 | 102年10月 |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 學務處 | 102年到104年 |
二、發揮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推展委員會功能 | 1.定期檢討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推展委員會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 | 學務處 | 102年到104年 |
三、執行校園環 境管理 | 1.採行綠建築觀念,以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 | 總務處 | 102年到104年 |
2.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校園生態環境。 | 總務處 | 102至104年 |
3.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 | 總務處 | 102至104年 |
4.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 總務處 | 每三個月 |
(二)進行環境教學 | 一、環境教育教學增能 | 1.鼓勵校內自行成立環境教育教師專業成長團。 | 教務處 | 102至104年 |
2.辦理環境教育相關研習 | 學務處 | 102至104年 |
二、開發利用環境教材 | 1.自行設計環境教育教案,分享教學資源。 | 教務處 | 102至104年 |
2.設置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 | <span style="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 相關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