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_2-2_結合民間團體、地方產業和社區資源辦理環境教育活動,並有卓著之事蹟。Post author:黃淑惠Post published:2018 年 11 月 5 日Post category:四.學校環教特色或創新作為 https://drive.google.com/a/tmail.ilc.edu.tw/file/d/1lH5uEPzv3nPrKqP03QMWDMSE6rhGEXqo/preview相關內容109_4-3_青少年發明展綠能科技 全縣第一2020 年 11 月 16 日102_辦理校園防災環境教育2013 年 9 月 25 日102_實施戶外環境教學及生態旅遊(二年級)2013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