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鎮公正國小資源回收實施辦法
102年8月修訂
一、目的:
為了能使全校師生能了解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的重要,並能從日常生活做起,以達到垃圾減量的目的,並能創造出美麗清潔的校園環境。
二、實施對象:本校全體老師及一至六年級全體學生。
三、實施辦法:
(一)回收分類分為以下9類垃圾分類處理:
1、廢紙類 2、廢鐵罐類 3、廢鋁罐類 4、寶特瓶類
5、玻璃類 6、紙盒包類 7、鋁箔包類 8、免洗餐具類 9、其它類
(二)回收地點:
本校垃圾場旁資源回收廣場。
(三)回收時間:
每週五,早上七點三十分至八點。
(四)注意事項:
各班實施垃圾分類回收工作時,應事先將垃圾分類回收,並由老師指導小朋友未喝完的飲料應
先倒掉,鐵鋁罐、寶特瓶類需事先用水沖洗乾淨後再放置於回收桶中,以防止蚊蠅滋生,維護
環境衛生。
四、配合措施:
(一)各班老師於平常時間教導學生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觀念與知識,使學生能學習正確的知識,並
從日常生活中身體力行。
(二)資源回收垃圾分類整理工作由高年級之衛生小志工擔任。
(三)資源回收之資源垃圾將聯絡資源回收商收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