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環境管理

101-3-9:羅東國小污水排放管理情形

本校地下污水處理管線已完全埋設完成,所有雜排水及廁所污水均排入地下污水處理系統,因此本學年度起已不再需要抽取化糞池污水。

未施工前抽取化糞池污水情形及定期申報

申報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電話:9907755#306(甄淑貞小姐)、傳真:9901550、電子信箱:sujane@ilepb.gov.tw

委託機關:宜蘭縣羅東鎮羅東國民小學 電話:9542342#17

受託廠商:一友企業社 電話:9610698

本校地下污水處理施工情形

校園環境管理

101-3-8:羅東國小飲用水檢驗及定期保養情形

  1. 本校飲用水均定期檢驗並公佈於飲水機旁

定期檢驗報告(最近一次為101.9.11)

檢驗報告張貼於飲水機旁

 

  1. 本校水塔水池均於每學年度開學前進行清洗,最近一次為清洗為101年7月

百齡樓水塔(清洗前)

百齡樓水塔(清洗後)

 

函育樓1號水塔(清洗前)

函育樓1號水塔(清洗後)

函育樓2號水塔(清洗前)

函育樓2號水塔(清洗後)

 

科學館2號水塔(清洗前)

科學館2號水塔(清洗後)

涵育樓水池(清洗前)

涵育樓水池(清洗後)

 

樹人館右水池(清洗前)

樹人館右水池(清洗後)

辦公室頂樓水塔(清洗前)

辦公室頂樓水塔(清洗後)

公告, 其他配合措施, 活動照片

本校參加『宜蘭縣100學年度能源科技創意車設計競賽』 榮獲佳績!!

 

此次競賽由葉鴻楨老師、陳昇群老師等科學團隊老師指導學生完成三件作品參加,全部獲獎。

由李倧德、鍾順橒、王紀堯、葉至睿 以『光』明『震』大車榮獲 第二名

由洪睿廷、張恩格、林家強、曹宸瑋 以嘆一口『氣』車 榮獲 第三名

由林柔榕、張宜靜、曾莉晴、簡岑甯 以火輪『瘋』車 榮獲 佳作

感謝行政的協助

也感謝團隊老師辛苦指導

更感謝參與的團隊小朋友!你們真棒!!

辛苦了!!

即日起特將參賽的作品與海報

於科學館一樓穿堂展出

歡迎各位小朋友

利用下課時間前往觀看

羅東國小科學團隊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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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其他配合措施

100年度羅東鎮第6屆『環保變變變』競賽活動計畫

 

一、緣起:

       為倡導垃圾減量與資源回收,特舉辦以「創意環保、力羅東」為主題的環保創意活動,盼藉由戲劇的創作與表演,增進民眾對環保政策認識與了解。又為激發不同層面的創意巧思,以綠色環保概念將有限資源再造,希藉由本活動創造環保議題,引領環保流行風,進而於生活中落實。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羅東鎮公所、羅東鎮民代表會

 )協單位:羅東鎮各里辦公處、羅東鎮環保義工中隊、各級學校、

                佛光大學文化資產與創意學系、各社區發展協會、

                機關社團、救國團羅東團委會

三、辦理時間:1001216日(星期五)下午5

四、演出地點:羅東鎮展演廳

五、參加對象:凡具有環保熱誠之機關、學校、團體均可參加

六、辦理組別:學校類組(幼兒、國小、國中、高中4組)及社會類組,各類組別給獎數量,由主辦單位視報名情形酌為增減。

(一)學校類組:    

 1.幼兒組:選出2「最佳環保創意獎」

 2.特教組:選出2「最佳環保創意獎」

     3.國小組:

      1)國小低年級別,選出1「最佳環保創意獎」

      2)國小中年級別,選出2「最佳環保創意獎」

3)國小高年級別,選出2「最佳環保創意獎」

4.國中組:

       選出2「最佳環保創意獎」

5.高中組:

       選出2「最佳環保創意獎」

(二)社會組(含機關、社團):

       選出2「最佳環保創意獎」

七、辦理方式

  (一)活動內容:以環保器材裝扮成道具,演出環保相關議題,如:病媒防治、垃圾減量資回收、清淨家園節能減碳營造美麗羅東城清新好環境守護河川大家一起來等環保劇情、環保服裝秀進行變裝或短劇演出

(二)表演人數:學校類組每隊至少10人;社會組每隊至少5人。

(三)表演時間:每隊35分鐘

(四)比賽規定:

 1.報名參加隊伍每隊補助演出新台幣5000元,參加隊伍以30

       隊為上限,依報名先後登錄額滿為止。請附學校領據並由各隊

       專款專用

     2.競賽各組分別由評審選出「最佳環保創意獎」並發給獎金新台

   5000元補助道具製作材料可依活動前各項購置文具用品、誤餐、材料檢據核銷

     3.參演道具材料由參賽隊伍自行創作,並應依競賽通知,準時報

       到,如逾報到時間15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並不得要求變更表

       演時間,活動所列賽程時間以當日報到為,必要時得由主辦

       單位宣布提前或延後,無故棄權者,取消資格不得參賽,且不

       發給演出費。<span style="font-family: 文鼎粗行楷; mso-fareast-font-family: 標楷體; mso-hansi-font-family: 新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