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環境管理 2012 年 11 月 23 日 作者: 李德永101-3-3: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物品本校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物品,落實資源回收與再利用。實施情形如下: ※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用品 ◎校長室內接待外賓全面使用瓷杯 ◎辦公室老師使用餐盤和碗用餐※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用品 ◎辦公室採購可更換筆芯之原子筆 ◎原子筆筆芯 ※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用品 ◎可重複使用之看板 ◎在辦公室明確標示全面禁用保麗龍、塑膠類、竹筷子…等免洗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