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頭城鎮二城國民小學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實驗操作之安全要領
(一)實驗課前準備工作
1. 上實驗課前詳讀課本課程內容,熟悉操作方法。
2. 進入實驗室先打開窗戶,保持通風。
3. 滅火器和沖洗裝置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4. 依照組別座次,坐於固定之組桌,各組遴選組長。
5. 保持安靜,分組組長清點器材和人數,並且向老師報告。
6. 實驗時各組組長應分配每一位組員工作,並於時間內完成。
7. 實驗前應分析可能發生的意外以及緊急應變措施與安全防護措施。
8. 對一個不熟悉的實驗或初次實驗,應有老師在旁指導。
(二)實驗課上課中
1. 進入實驗室,嚴禁追逐、嬉戲、喧嘩和危險的操作,以免意外發生。
2. 注意聆聽老師講解實驗操作程序和危險事件之防範方法。
3. 依照實驗步驟操作,並仔細觀察和記錄。
4. 分組討論,有不懂的問題請教老師。
5. 操作完畢,完成實驗記錄。
6. 從事實驗時務必集中精神專心一致。
7. 課程操作時,務須小心謹慎,以防意外事件發生。如有意外發生時,應馬上通知教師。
(三)實驗結束後
1. 將廢棄物分類集中。
2. 清洗玻璃器皿、桌面及水槽中的雜物。
3. 整理桌面,並將器材放置整齊。
4. 實驗結束後,應關閉所有不用之電源。
5. 離開實驗室前請徹底洗淨雙手。
二、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方法
(一)實驗器材含有化學藥品時,應注意瓶身標籤上是否有詳細標示下列事項:
1. 名稱
2. 主要成分
3. 危害警告訊息
4. 危害防範措施
5. 製造商或供應商:(1)名稱;(2)地址;(3)電話。
(二)化學藥品儲存櫃需依不同特性分類,且櫥櫃要上鎖,學生不可任意拿取。
(三)化學藥品儲存櫃放置處要避免日曬、照光及溫度的控制,避免化學藥品自燃或變
質。
三、緊急事件處理流程
實驗室災害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事故通報:
1. 發現火災、爆炸或化學品洩漏等緊急狀況之人員,應立即就近通知相關人員或
告知處室辦公室及健康中心。
2. 相關人員或告知處室辦公室及健康中心人員應立即赴現場瞭解,並告知各實驗
場所之人員緊急狀況,並研判是否通知相關之救援單位。
3. 有毒性化學物質外洩之虞時,實驗場所負責人應立即採取洩漏之緊急防治措施,並
通報環保主管機關。
(二)、緊急通報內容:
進行意外發生進行通報時,通報人必須簡短、正確的告知事故性質、地點、現場狀況,
以及需要協助事項。
緊急通報內容包括:
1. 通報人單位、職稱、姓名及通報人員電話。
2.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3. 事故狀況描述。
4. 傷亡狀況報告。
5. 已處理及將要如何處理的方法。
6. 可能需要之協助。
(三)、緊急疏散:
實驗室應規劃緊急逃生路線(應標示逃生方向、安全門、安全梯)位置,並張貼於實驗室明顯位置。
下列事故發生時,單位主管或實驗室負責人即應立刻實施疏散,引導人員至操場或中庭等空曠場所,遠離事故現場,災害類型及疏散時機如下:
災害類型 疏散時機 毒性氣體外洩
1.實驗室毒性氣體外洩且已達危害濃度
2.洩漏短<span style="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