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健康教育課程設計以生活技能為導向,並運用多元化和以學生為中心的健康教學策略和活動形式來推行健康教育。 | 總分 | 得分 | |
A. 包含「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國中小)/「健康與護理科目」(高中職)之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請勾選
□0分=無 □2分=有
B.有以生活技能取向及學生為中心的健康教學教材設計
請勾選 □0分=無 □2分=部分授課教師有提供 □5分=每位授課教師有提供
C.有生活技能取向及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活動紀錄
請勾選 □0分=無 □2分=部分授課教師有提供 □5分=每位授課教師有提供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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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設計
| 12分 | 6 |
【國小】4-1-2依據課程規定安排健康教育課程上課時數,各年級每週至少一節課。 【國高中】4-1-2依據課程規定安排健康教育課程上課時數,每週至少一節課。 | |||
各年級課表或教學日誌。
請勾選 □0分=無 □1分=資料不完整 □2分=有 | *課表或教學日誌 104學年度班級總課表 | 3分 | 3 |
【國小】4-2-3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有參與專業在職進修,每二學年至少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十八小時。 | |||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研習時數統計表。
請勾選 □0分=無 □3分=部分授課教師達研習時數 □6分=每位授課教師都達研習時數
[補充說明] u 依照學校衛生法第1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 u 以103學年度為標準,研習時數計算日期為103年8月1日至105年7月31日。 ² 教學年資滿2學年者,須研習18小時。 ² 教學年資達1學年未滿2學年者,須研習12小時。 ² 教學年資達1學期未滿1學年者,須研習6小時。 ² 排除教學年資未達1學期者,毋須提供研習時數。 | *研習時數證明 *學校需將班級數及健康教育教師數列出,再將每位健康教師擔任健康教學年資及參加衛生相關研習列出(提出每師之各人進修證明以核實研習時數及內容)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參與專業在職進修研習 |
104_四、健康生活技能教學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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