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鎮羅東國民小學辦理供公眾使用建築物防災教育暨民防團隊講習計劃
一、 依 據:
(一)依據消防法第十三條。
(二)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
(三)依宜蘭縣政府95年12月22日府授警保民字第0951043138
號函。
(四)民防法及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五)內政部95年12月5日台內警字第0950871780號函發「96
年度民防團隊整編綱要計畫」。
二、 目 的:為加強社會防火教育,提高民眾防火警覺,防止火
災發生,以維護公共安全。
三、 場所名稱:羅東國小校史館
四、地 點:宜蘭縣羅東鎮民族路一號
五、訓練時間:99年 10 月 13 日 13 時 30 分至 15 時30 分止。
六、指導老師:全國防災資訊教育中心 林才群 老師
七、訓練課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消防編組每半年至少應舉行消防訓練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 ,其訓練課程(室內研習課程)如下:
時間 | 內容 | 備註 |
99年10月13日 13:30-14:30 | 校園安全—防火管理、婦幼安全防暴措施 1.防火、防震、報警、逃生疏散、避難方法。 2.瓦斯中毒處理事項。 3.緊急救護通識教育 | |
99年10月13日 14:30-15:30 | 1.意外事件應變處理能力與通報系統 2.時事案例專案解析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