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國中小 建築外之校園場地 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 黃友勇 | 申請日期: | 100.5.17 | |||
目的: | 教學樹屋 | |||||
使用空間及範圍: (請詳細說明) | 緊鄰YOYO家陽臺的大樹周圍,半徑二公尺地面及樹幹、樹冠。 | |||||
改變現狀的程度: (放置大型物品說明) | ||||||
欲申請之校地照片 | ||||||
使用時間: | 100/5/18至101/8/1 | |||||
申請人簽名 | 總務組 | 主任 | 校長 | |||
備註1:校園之校地使用需要共同的愛惜,一經申請如變更使用者、變更協助教師、或時限到期需重新申請,如未按照則回復原貌歸還校地。
備註2:人文國中小之校地申請變更,申請人需務必為人文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