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一、3成立即運作(一)成立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推動小組

宜蘭縣人文國民中小學103年度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推動小組

 

一、依據:

依據95年5月24日行政院第2991次會議核定修正之「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規定辦理。

二、目的:

(一)、依據本校「節能減碳實施要點」「節能減碳實施方案」做好內部節約能源工作,及加強推廣能源教育,使人人養成節能減碳的習慣和態度。

(二)、增進學生對能源的認識,養成學生愛惜能源之態度與習慣。

(三)、配合教育政策,宣導節約能源知能,培養珍惜資源,加強能源有限之憂患意識。

三、目標:

(一)、充實學生節約能源知識。

(二)、增進學生對能源的認識,養成學生愛惜能源之態度與習慣。

(三)、配合教育政策,宣導節約能源知能,培養珍惜資源,加強能源有限之憂患意識。

(四)、推動學校節能減碳措施之執行與考核,促使學校用電與用水量以不成長為原則並逐年檢討。

四、編組:

(一)節能減碳推動小組設召集人一人,由行政中心主任擔任;,另設委員8人,分別行政中心各組及各班群總導師擔任。

(二)本小組委員任期與其兼任行政職務任期相同。

五、工作執掌:

(一)本小組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並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

(二)本小組任務編組及工作要項。(如附表一)

(三)採責任分區管理制度,將各班群使用空間之照明與相關用電場所劃分責任區域。

(四)利用各種可能的時機,宣導有關能源可貴及節約能源的重要。

(五)配合教學,隨機實施融入式教學措施,加強能源認知,並有效使用能源。

(六)由學校擴及家庭、社會,期能全面推廣,達成節約能源之目標。

(七)定期進行設備系統維護檢查並詳加紀錄。

(八)至經濟部能源局網站填報基本資料。(http://www.moeaboe.gov.tw)

六、本設置要點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附表一

宜蘭縣人文國民中小學103年度節能減碳與環境教育推動小組工作項目

職  稱

單位職稱

負  責  工  作  項  目

備註

召集人

行政中心主任

l  審核、督辦本校節能減碳與環境教育工作之各項措施。

l  訂定本校節約能源教育計畫,並擔任推動與協調之工作。

l  督導行政中心各組節約能源與環境教育執行成效。

 

委員

總務組

l  辦理節能減碳與環境教育措施計畫。

l  執行校園內節能減碳工作。

 

委員

課務組

l  協辦節能減碳教育與環境教育教學各相關活動。

 

委員

課外活動組

l  配合其他相關之採行措施。

 

委員

娃娃國總導師

G23總導師

G45總導師

國中部總導師

l  配合執行節能減碳與環境教育之宣導。

l  配合執行節能減碳與環境教育教學上各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