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人文國民中小學廢電池回收計畫辦法
一、 主旨:
(一)加強宣導回收觀念及建立廢電池回收。
(二)養成回收廢電池習慣。
(三)落實廢電池回收工作。
(四)期望透過動員全校師生達到影響家庭及社會。
(五)重視環境污染、土壤污染、間接影響全體國民健康新概念。
二、 依據:
(一)宜蘭縣政府發文字號府授環綜 字第 0970021385 號。
(二)宜蘭縣政府發文字號府教體 字第 0970126575 號。
三、 辦法:
(一)對象:全校各家族。
(二)實施時間:每學年度第三學期期之第二週~第九週。
(三)回收時間:第九週之星期五,下午3:00~3:30。
四、 獎勵:
(一)以個人或家族為單位,每學期頒獎一次。
(二)取前三名廢電池累積最多且需超過4公斤,前三名均頒發獎狀乙紙,並提供禮券以資鼓勵。第一名頒發三百元禮券、第二名頒發二百元禮券、第三名頒發一百元禮卷。
五、 經費:由本校自籌。
六、 注意事項:
(一)師生可請親朋好友幫忙收集或到超商等方式尋找。
(二)嚴禁強迫購買新電池以增加回收量。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
結束後頒獎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