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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宜蘭縣立利澤國民中學節能減碳計畫
壹、依據
宜蘭縣政府99年1月14日府旅商字第0990006361號函送行政院核定修正「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規定辦理。
貳、目的
以落實本校節約能源為目的,使用水、電、油量以不成長為原則,並使學校成員(學生、老師、行政人員)養成隨手關燈以及節約用水之好習慣。
參、實施期程
自102年01月01日至102年12月31日止。
肆、組織成員及工作職掌
本校設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置委員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校總務主任擔任,負責召集會議並為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或因故出缺時,得指定其他委員代理之;其餘委員由本校各處室主管(教務、學務、總務、會計、人事)擔任,負責督導各處室推動節約能源以及經費編列審核及獎懲等事項;能源管理人員一人,由事務組長兼任,負責對能源使用量進行比較分析檢討;並依職位之變更而更替。
伍、具體方案
一、節約用水
(一)控制洗手臺水閥流量,並加強檢視漏水狀況。
(二)視經費許可,適時換裝手壓自閉式水龍頭。
(三)小便池自動沖水器沖水時間適量調短。
(四)馬桶採用分段式沖水器。
二、節約用電
(一)衣著
夏季上班時,穿著輕便衣服,儘量避免穿西裝、打領帶。
(二)空調(因辦公室皆未開空調,因此只就視聽教室進行推動)
1.視聽教室除有跨班際之活動外,一律不得外借(各教室皆已裝有投影機設備)。
2.室內溫度未高於攝氏二十八度時,不得使用冷氣機。
3.室內空調溫度設定在攝氏二十六度至二十八度為宜,由本小組不定時抽檢。
4.使用冷氣機時應配合電風扇使用,以降低冷氣機電力消耗。定期清洗冷氣機空氣過濾網。
(三) 照明
1. 視經費許可,逐年淘汰白熾燈泡更換為省電燈泡,並採用高效率照明燈具及電子式安定器。
2.上班時,不使用或非必要使用之燈具,應予關閉或維持部分照明;下班時,非必要性照明及未在勤之獨立辦公室照明,應予關閉。
3.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
4.力行每日中午關燈一小時。
5.工作應盡量於上班時間完成,避免晚上及假日加班。
(四)電梯
1.推行步行運動,三樓以下不搭乘電梯。
2.電梯內照明及風扇裝設自動啟停裝置。
3.電梯機房冷卻通風扇以溫控開關控制運轉。
(五)事務機器及其他
1.設定節電模式,事務機器等停止運作五至十分鐘後,即可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2.長時間不使用之用電器具或設備,應關閉主機及周邊設備電源。
三、節約用紙
(一)開會時,40人以下之室內會議場合,不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並鼓勵使用環保杯、瓷杯、玻璃杯或自備茶杯等。
(二)除簽呈公文或其他必要之情形,鼓勵使用雙面或回收紙影印;公文受文對象為本校單位(同仁)者,除密件外,儘量不加附公文信封,並鼓勵重複使用。
(三)鼓勵開會利用多媒體設備報告或說明,減少會議資料之印製。
(四)切實做好紙類回收工作。
四、節省油料
(一)鼓勵同仁上、下班共乘制。
(二)同仁至鄰近地區開會或洽公者,鼓勵騎自行車或步行,減少開車次數。
(三)同仁協調業務時,應利用網路或電話聯繫,落實數位造林。
(四)落實停車等候超過3分鐘應熄火。
五、責任區域劃分:
(一)教室:由各班級負責(由導師負責督促學生)。
(二)辦公室:由各處室主管負責(或由各該處室主管指定一人負責);各獨立辦公室則由各使用人負責。
(三)各會議室、專科教室及游藝館
1、學生使用:由使用班級之老師負責督促學生節約能源等事宜。
2、各單位使用:由使用單位負責。
六、自我評量及檢討
(一)用水、電量之評核應與前一年同期之用水、電量作比較,無特殊理由,用水、電不得成長。但無前一年同期用水、電量時,以同年前一月之用水、電量作比較。
(二)用電指標(總用電量/樓地板總面積)與經濟部能源局網站公布之同類型機關或學校用電指標比較。
(三)定期檢討各責任區域之執行情形。
(四)定期就採行節約用水、電措施進行檢討,並追蹤、分析用電差異原因及擬定改善對策。
陸、預期成效
一、節約用水: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2%為原則,並養成節約用
水的好習慣。
二、節約用電:減少學校用電量之成長,養成隨手關燈之好習慣。
三、節約用油:鼓勵同仁上、下班共乘制,減少同仁交通用油之支出費用,並可使二氧化碳排放減少。
四、節約用紙:逐年減少採購公文用紙及影印紙之數量。
柒、督導考核
本小組不定期督導考核有無資源不當運用或浪費之情形;對於執行不佳之責任區域限期改善,並追踪其改善情形。
捌、經費
由本校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102年度宜蘭縣立利澤國中加強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81年10月30日台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
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執行期間:102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
三、計畫目標:
(一)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符合當地特色之永續學校。
(二)加強學校進行環境教學,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提升環境責任感。
(三)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四)促進學生對環境與永續發展之理念,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動。
四、項目、內容及方式:
項 目 | 內 容 | 進行方式 | 執行單位 |
一、推動學校環 境管理 | (一)訂定(修訂)永 續學校環境管 理計畫 | 1.訂定(修訂)並發展符合當地特色的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 1.學務處、總務處 2.學務處、總務處 3.學務處、總務處 |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 境管理 | 1. 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並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的校園生態環境。 2. 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3. 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4. 建立校園環境衛生辦法及防災應變機制。 | 1.總務處 2.總務處 3.總務處 4.學務處、總務處 | |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 組組織功能 | 1. 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 推行及相關措施。 | 學務處 | |
二、落實環境教學 | (一)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 1.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 宣導專欄及場所,推動環境教 育數位典藏,以供各界及學校 共享。 2.善用校園環境資源、規劃校園 環境教學步道,提供教學。 3.舉辦戶外教學或生態巡禮活動 (1)綠色博覽會參訪活動。 (2)蘭陽博物館參訪活動。 (3)資源回收廠體驗活動。 4.依不同年級自行設計及運用教育部或環保署等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教案及多媒體進行教學活動。 | 1.教務處 2.教務處 3.教務處 4.教務處、科任教師 |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 (一)舉辦環境教育相關競賽 | 1.舉辦廢乾電池回收比賽。 | 學務處 |
(二)舉辦環境教育相 關活動 | 1. 舉辦環境教育宣導活動。 2. 舉辦資源回收教育宣導活動。 3. 配合五結鄉公所舉辦淨灘活動。 | 學務處 | |
(三)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 1.推行校園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含參考書、制服、學用品、落葉及廚餘等)、辦公室做環保及節省資能源等。 2.鼓勵學校使用再生能源、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及省水省電器材。 3.落實綠色採購方案,並加強校園辦理綠色消費之宣導活動及鼓勵師生力行綠色採購。 4.學校成立環保社團及組織,進行校內外環保工作。 (1)環保義工 (2)環保糾察 5.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並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推動校園環保服務工作。 | 1.學務處、總務處 2.總務處 3.總務處 4.學務處 5.學務處 | |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 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 1.學校戶外教學或參觀環境教育場所及環保設施(如焚化廠、 資源回收場等)。 (1)綠色博覽會參訪活動。 (2)蘭陽博物館參訪活動。 (3)資源回收廠體驗活動。 (4)百萬植樹活動。 2..鼓勵運用校園及社區閒置空間,設置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 1.教務處 2.總務處 |
五、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二)執行環境創意教學,增進學生對環境覺知、技能、行動及價值觀。
(三)主動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增進學校成員環保行動力。
(四)增進交流,提昇環保視野,分享環境教育成果。
六、執行與考核
(一)學校配合有關資料,訂定校內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報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備查。
(二)縣(市)政府教育局、環境保護局得隨時到校視察推行環境教育推動情形。
(三)教育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本計畫辦理遴選表揚,獎勵推動環境教育及環保事蹟卓著之學校、團體及個人。
七、本計畫經陳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宜蘭縣立利澤國中加強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81年10月30日台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執行期間:102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
三、計畫目標:
(一)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符合當地特色之永續學校。
(二)加強學校進行環境教學,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提升環境責任感。
(三)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四)促進學生對環境與永續發展之理念,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動。
四、項目、內容及方式:
項 目 | 內 容 | 進行方式 | 執行單位 |
一、推動學校環境管理 二、落實環境教學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 (一)訂定(修訂)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 (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境管理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功能 (一)培育環境教育師資 (二)開發環境教材 (三)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一)舉辦環保競賽及會議 (二)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 1.訂定(修訂)並發展符合當地特色的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1. 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並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的校園生態環境。 2. 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3. 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4. 輔導及訪視各級學校之校園污染防治情形,建立校園環境安全衛生及防災應變機制。 1. 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 推行及相關措施。 1.鼓勵各級學校成立環境教育教 師專業成長團,進行環境教育 相關研究。 1.鼓勵各級學校設計環境教育教案,分享教學資源。 2.鼓勵成立跨校聯盟,結合地方鄉誌、村史,編撰推廣環境鄉土教材及戶外教學。 3.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 宣導專欄及場所,推動環境教 育數位典藏,以供各界及學校 共享。 4.善用校園環境資源、規劃校園 環境教學步道,提供教學。 1.各級學校依不同年級自行設計及運用教育部或環保署等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教案及多媒體進行教學活動。 1.舉辦環境地圖繪製、攝影、辯論、徵文、戲劇、網頁、海報、有獎徵答及教學觀摩等活動。 2.舉辦環保教育宣導、研習會及工作坊等。 1.推行校園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含參考書、制服、學用品、落葉及廚餘等)、辦公室做環保及節省資能源等。 2.鼓勵學校使用再生能源、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及省水省電器材。 3.落實綠色採購方案,並加強校園辦理綠色消費之宣導活動及鼓勵師生力行綠色採購。 4.學校成立環保社團及組織,進行校內外環保工作。 5.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並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推動校園環保服務工作。 1.學校戶外教學或參觀環境教育 場所及環保設施(如環保 科技園區、焚化廠、資源回收 場等)。 2..鼓勵運用校園及社區閒置空間,設置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 1.學務處、總務處 2.學務處、總務處 3.學務處、總務處 1.總務處 2.總務處 3.總務處 4.學務處、總務處 學務處 教務處 1.教務處 2.教務處 3.學務處、教務處 4.教務處 教務處、科任教師 1.學務處 2.學務處 1.學務處、總務處 2.總務處 3.總務處 4.學務處 5.學務處 1.教務處 2.總務處 |
五、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二)執行環境創意教學,增進學生對環境覺知、技能、行動及價值觀。
(三)主動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增進學校成員環保行動力。
(四)增進交流,提昇環保視野,分享環境教育成果。
六、執行與考核
(一)學校配合有關資料,訂定校內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報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備查。
(二)縣(市)政府教育局、環境保護局得隨時到校視察推行環境教育推動情形。
(三)教育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本計畫辦理遴選表揚,獎勵推動環境教育及環保事蹟卓著之學校、團體及個人。
八、本計畫經陳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主題:蘭陽博物館本土實察參訪活動
時間:102年10月17日
地點:蘭陽博物館
參與人員:本校二年級學生及老師
102年度宜蘭縣立利澤國民中學蘭陽博物館本土實察參訪計畫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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