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宜蘭縣立利澤國民中學節能減碳計畫
壹、依據
宜蘭縣政府99年1月14日府旅商字第0990006361號函送行政院核定修正「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規定辦理。
貳、目的
以落實本校節約能源為目的,使用水、電、油量以不成長為原則,並使學校成員(學生、老師、行政人員)養成隨手關燈以及節約用水之好習慣。
參、實施期程
自102年01月01日至102年12月31日止。
肆、組織成員及工作職掌
本校設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置委員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校總務主任擔任,負責召集會議並為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或因故出缺時,得指定其他委員代理之;其餘委員由本校各處室主管(教務、學務、總務、會計、人事)擔任,負責督導各處室推動節約能源以及經費編列審核及獎懲等事項;能源管理人員一人,由事務組長兼任,負責對能源使用量進行比較分析檢討;並依職位之變更而更替。
伍、具體方案
一、節約用水
(一)控制洗手臺水閥流量,並加強檢視漏水狀況。
(二)視經費許可,適時換裝手壓自閉式水龍頭。
(三)小便池自動沖水器沖水時間適量調短。
(四)馬桶採用分段式沖水器。
二、節約用電
(一)衣著
夏季上班時,穿著輕便衣服,儘量避免穿西裝、打領帶。
(二)空調(因辦公室皆未開空調,因此只就視聽教室進行推動)
1.視聽教室除有跨班際之活動外,一律不得外借(各教室皆已裝有投影機設備)。
2.室內溫度未高於攝氏二十八度時,不得使用冷氣機。
3.室內空調溫度設定在攝氏二十六度至二十八度為宜,由本小組不定時抽檢。
4.使用冷氣機時應配合電風扇使用,以降低冷氣機電力消耗。定期清洗冷氣機空氣過濾網。
(三) 照明
1. 視經費許可,逐年淘汰白熾燈泡更換為省電燈泡,並採用高效率照明燈具及電子式安定器。
2.上班時,不使用或非必要使用之燈具,應予關閉或維持部分照明;下班時,非必要性照明及未在勤之獨立辦公室照明,應予關閉。
3.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
4.力行每日中午關燈一小時。
5.工作應盡量於上班時間完成,避免晚上及假日加班。
(四)電梯
1.推行步行運動,三樓以下不搭乘電梯。
2.電梯內照明及風扇裝設自動啟停裝置。
3.電梯機房冷卻通風扇以溫控開關控制運轉。
(五)事務機器及其他
1.設定節電模式,事務機器等停止運作五至十分鐘後,即可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2.長時間不使用之用電器具或設備,應關閉主機及周邊設備電源。
三、節約用紙
(一)開會時,40人以下之室內會議場合,不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並鼓勵使用環保杯、瓷杯、玻璃杯或自備茶杯等。
(二)除簽呈公文或其他必要之情形,鼓勵使用雙面或回收紙影印;公文受文對象為本校單位(同仁)者,除密件外,儘量不加附公文信封,並鼓勵重複使用。
(三)鼓勵開會利用多媒體設備報告或說明,減少會議資料之印製。
(四)切實做好紙類回收工作。
四、節省油料
(一)鼓勵同仁上、下班共乘制。
(二)同仁至鄰近地區開會或洽公者,鼓勵騎自行車或步行,減少開車次數。
(三)同仁協調業務時,應利用網路或電話聯繫,落實數位造林。
(四)落實停車等候超過3分鐘應熄火。
五、責任區域劃分:
(一)教室:由各班級負責(由導師負責督促學生)。
(二)辦公室:由各處室主管負責(或由各該處室主管指定一人負責);各獨立辦公室則由各使用人負責。
(三)各會議室、專科教室及游藝館
1、學生使用:由使用班級之老師負責督促學生節約能源等事宜。
2、各單位使用:由使用單位負責。
六、自我評量及檢討
(一)用水、電量之評核應與前一年同期之用水、電量作比較,無特殊理由,用水、電不得成長。但無前一年同期用水、電量時,以同年前一月之用水、電量作比較。
(二)用電指標(總用電量/樓地板總面積)與經濟部能源局網站公布之同類型機關或學校用電指標比較。
(三)定期檢討各責任區域之執行情形。
(四)定期就採行節約用水、電措施進行檢討,並追蹤、分析用電差異原因及擬定改善對策。
陸、預期成效
一、節約用水: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2%為原則,並養成節約用
水的好習慣。
二、節約用電:減少學校用電量之成長,養成隨手關燈之好習慣。
三、節約用油:鼓勵同仁上、下班共乘制,減少同仁交通用油之支出費用,並可使二氧化碳排放減少。
四、節約用紙:逐年減少採購公文用紙及影印紙之數量。
柒、督導考核
本小組不定期督導考核有無資源不當運用或浪費之情形;對於執行不佳之責任區域限期改善,並追踪其改善情形。
捌、經費
由本校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