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環境教育考評 4-4 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用水用電度數負成長5%以上者,另外加1分。Post author:游翔雲Post published:2012 年 11 月 29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 相關內容4-6 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2011 年 12 月 11 日4-5 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2011 年 12 月 12 日4-3 上網填報二手制服、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情形。(回收再利用至少兩項達70%以上執行率)2011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