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四、8.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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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立五結國民中學專科教室廢棄物處理實施要點

壹、宗旨

為妥善處理廢棄物,不為害人體及性物之原則,並維護環境清潔,空氣新鮮,水質清澈之美好校因為目的。

貳、說明

科學館為方便自然科實驗所設立的特別教室,特別教室內實驗儀器損壞不堪使用或使用年限到期,實驗後剩餘藥品及廢水之處理事宜。

參、辦法

自然科分為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四大部門,其廢棄物處理方法,詳述如後;

一、物理部分

(一)   金屬類、玻璃類、木類、橡皮及塑膠類,可回收者,清洗後實施資源回收;不能回收者,放置於垃圾車清運。

(二)   水銀漏出時,務必全部收回。

二、化學部分

(一)   金屬類、玻璃類、木類、橡皮及塑膠類,可回收者,清洗後實施資源回收;不能回收者,放置於垃圾車清運。

(二)   強酸或強鹼可用足夠之清水稀釋中和後,再沖入排水溝。

(三)   藥粉可用水沖洗或掩埋或燒毀,但燒毀時所產生氣體以不傷害人體為限。

(四)   藥水可用水沖釋或掩埋。

三、生物部分

(一)   金屬類、玻璃類、木類、橡皮及塑膠類,可回收者,清洗後實施資源回收;不能回收者,放置於垃圾車清運。

(二)   動物類之肉體,可利用掩埋。

(三)   廢水由排水溝排出。

四、地球科學部分

(一)   金屬類、玻璃類、木類、橡皮及塑膠類,可回收者,清洗後實施資源回收;不能回收者,放置於垃圾車清運。

(二)   石頭類標本損壞或不需要時(學生檢來上課用的)利用掩埋方式處理。

(三)   強酸或強鹼可用足夠之清水稀釋中和後,再沖入排水溝。

肆、未盡事宜,隨時更正。

妥善處理廢棄物_將廢棄化學液體分類集中後再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