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1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環境教育輔導訪視評核-自評表(三) 推動環境教育各項指標自評表 三、校園環保實務30%

二、推動環境教育各項指標自評表

(自評分數:086分,得分欄依評鑑表比例自動計算)

三、校園環保實務30%

1.校園綠化美化情形。

(辦理或(參與)植樹活動、植物的標示解說情形、宣導及樹木植栽維護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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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校園綠化美化情形。 (含辦理或(參與)植樹活動、植物的標示解說情形、宣導及樹木植栽情形等)

2.落實執行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情形。

(是否依規定落實資源回收政策、回收方式、貯存場所維護及資源回收經費運用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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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落實執行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情形。 (含是否依規定落實資源回收政策、回收方式、貯存場所維護及資源回收經費運用情形等)

3.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物品(推動禁用免洗餐具政策、辦公室會議室及教室內使用可重複使用之茶杯、使用可換筆蕊之原子筆或鋼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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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物品(推動禁用免洗餐具政策、辦公室會議室及教室內使用可重複使用之茶杯、使用可換筆蕊之原子筆或鋼筆等)

4.全面使用再生紙及雙面影印及逐步降低紙張使用量。

(全面使用具環保標章再生紙、單面紙回收加蓋作廢章再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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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全面使用再生紙及雙面影印及逐步降低紙張使用量。 (全面使用具環保標章再生紙、單面紙回收加蓋作廢章再使用等)

5.環境衛生管理情形

(含校園及週邊50公尺環境清潔維護、廁所清潔及綠美化、水溝、積水容器、倉庫等定期清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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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環境衛生管理情形 (含校園及週邊50公尺環境清潔維護、廁所清潔及綠美化、水溝、積水容器、倉庫等定期清理情形)

6.利用廚餘、落葉製作堆肥或有效利用。(除棄置為垃圾外,請廠商回收養豬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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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利用廚餘、落葉製作堆肥或有效利用。(除棄置為垃圾外,請廠商回收養豬皆可)

7.節能減碳推動情形。

(如鼓勵員工騎乘自行車及共乘制度、節約用水用電、改用省能照明燈具、二段式沖水系統、非必要(及下班時間)之電源插頭應予以拔除、電腦、影印機設定省能源或節電之節電模式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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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節能減碳推動情形。 (如鼓勵員工騎乘自行車及共乘制度、節約用水用電、改用省能照明燈具、二段式沖水系統、非必要(及下班時間)之電源插頭應予以拔除、電腦、影印機設定省能源或節電之節電模式功能等)

8.定期將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定期保養、維護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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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定期將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定期保養、維護及管理。

9.將實驗室、化糞池及廚房污水之污染物質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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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將實驗室、化糞池及廚房污水之污染物質妥善處理。

10.採行節能減廢概念,建構或修繕校園場所與設施,營造在地多樣性校園生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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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或修繕校園場所與設施,營造在地多樣性校園生態空間。

11.參與校外環保服務活動,如清淨家園、淨灘、淨山、河川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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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參與校外環保服務活動,如清淨家園、淨灘、淨山、河川守護。

12.推行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加強辦理環保標章產品採購,達縣府規定之綠色採購率(101年度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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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推行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加強辦理環保標章產品採購,達縣府規定之綠色採購率(100年度為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