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其它配合措施-6-廢乾電池回收辦法Post author:李子慧Post published:2014 年 11 月 14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宜蘭縣立頭城國民中學廢乾電池回收辦法一、活動目標:鼓勵個人及班級進行乾廢電池回收,讓學生自然養成珍惜資源、愛護環境的良好生活態度。二、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生三、回收地點:學務處衛生組。四、回收時間: 每天打掃時間。五、宣導: 每學年園遊會與頭城鎮公所清潔隊合作進行廢乾電池回收宣導,並進行兌換獎品活動。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七、本辦法陳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各班廢乾電池回收桶及回收情形 相關內容每月資源回收量–上報鎮公所2010 年 10 月 19 日節約水電線上填報2011 年 12 月 8 日公告宣導家庭求助資訊201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