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頭城國民中學99年度加強推動節約能源執行計畫

 

 

宜蘭縣立頭城國民中學99年度加強推動節約能源執行計畫

中華民國99年4月訂

  •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98年12月23日府旅商字第0980183837號函辦理。
  • 二、 目的:藉由政府機關及學校率先推動節約能源,以示範引導民間採行,落實全民節能減碳行動。
  • 三、 目標:學校為基層教育機關,觀念之養成應從小做起,藉由教育宣導、效率管理及計畫之執行,共同推動師生節約能源措施,達成節約能源目標。
  • 四、 實施對象: 全校師生及員工。
  • 五、 實施辦法

成立校園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並訂定工作計畫實施要項  

(一)、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組織如下表):  

職   稱

 

單位名稱

 

職              掌

 

召集人

 

校長

 

綜理本校節約能源計畫相關工作之督考執行。

 

委員

 

行政主任

 

協助召集人辦理節約能源計畫相關工作執行及督考。

 

委員

 

教務主任

 

協助年度節約能源計畫相關計畫之制訂及執行。

 

委員

 

學務主任

 

委員

 

輔導主任

 

委員

 

會計主任

 

委員

 

人事主任

 

組員

 

衛生組長

 

承召集人之指示,負責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

 

組員

 

事務組長

 

為能源管理人員,承召集人之指示,負責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

 

組員

 

各班導師

 

配合執行能源教育計畫之相關活動。

 

 

(二)、實施要項及方法:

 

1、加強節約能源宣導  

(1) 配合有關學科加強學生節約能源之知識,建立能源有限之憂患意識,從而培養學生愛惜能源之態度與習慣。

(2) 配合生活教育,將節約用水、用電及愛惜公物,列入日常生活考察重點項目。

(3) 配合環境教育,班級壁報比賽,由班級製作相關海報,張貼於班級公佈欄。

(4) 配合校外教學活動,規劃相關景點,納入參觀行程。

(5) 配合輔導處「心弦」刊物,刊載節約能源相關宣導事宜。

(6) 配合親職教育等活動加強節能減碳政策相關宣導事項。

(7) 利用集會、朝會、及班會等時段宣導節能省能觀念。  

2、空調設備  

(1) 教室開電風扇前,必須先打開門窗。  

(2) 離開教室及專科教室立即關燈及關電扇。  

(3) 有冷氣之場所,室溫達28℃以上始使用冷氣機,並配合電扇使用,以降低電力消耗。

3、照明系統  

(1) 上班時,不使用或非必要使用之燈具應予關閉或維持部分照明;實施每日午休時間(PM11:50~13:20)關燈措施,請全校師生將不使用之電燈、電腦螢幕等電源關閉。 

(2) 上課時間,辦公室僅保留必要照明燈具,最後離開者請隨手關燈。

(3) 定期維護、更換燈具,俾利維持應有亮度及節約能源。

(4) 假日及夜間上課或自習班級人數太少時,應集中坐同排(電燈只開一排)或併班自修。

(5) 校舍照明設備逐步更換具環保節能標章燈管。

 (6)  隨手關閉不需要使用之照明。

(7)  走廊照明燈具,採單數照明。

4、節約用水  

(1) 新設或汰換用水器材時,採用通過省水標章認證的省水器材。

(2) 定期檢視維修用水器材。

(3) 使用含有水處理過濾之飲水機。

(4) 新建或改(擴)建廳舍,符合「綠建築」標章水資源指標之規格,並優先進行雨水儲蓄利用及中水回收利用等節水工程措施。  

(五) 利用集會場合,定期宣導節約用水觀念及作法,養成全員節約用水習慣。  

5、其他

(1) 汰舊換新或整體節能改造:

1.視學校經費狀況,汰舊換新超過使用年限且效率低之設備並優先採購符合節能標章或同等級高效率之用電器具、設備等產品。

2.正確有效的安裝、使用及維護電器產品。

(2)  影印、列印錯誤之紙張,應回收再次利用,以降低廢紙量。

(3) 內部使用之表格或通知等非正式之文件,應多使用回收紙再列印,以撙節用紙。  

(4) 推動步行運動,電梯提供行動不便者及公務使用。  

(5) 電梯照明風扇應有自動隨電梯啟停運轉之開關,減少耗電。  

(6) 全校教職員生一起配合資源回收作業。  

(7) 長時間不用之電器或設備,應關閉主電源及周邊設備電源。  

  • 六、 自我檢討:
  • (一) 用電量與前一年度同期之用電量作比較,以不成長為原則。
  • (二) 定期檢討內部各單位責任區域之執行情形,並追蹤、分析及擬定改善對策。

 

 

  • 七、 工作進度:

項次

項目

時間

1

節能政策

99/01~99/12

2

教育宣導

  • 1. 配合親職教育活動辦理宣導
  • 2. 配合學校行事課程辦理各項宣導

3

檢討改善

每月召開

4

執行成效

依縣府規定時程報送

  • 八、 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