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頭城國民中學學校舊制服回收辦法
一、活動目標:
回收三年級畢業生的學校制服與運動服,轉送給需要的同學,或運用於突發狀況學生需要更換衣物時,不僅讓舊制服物盡其用發揮最大功用,同時培養學生資源再利用、愛物惜福的生活態度。
二、承辦單位:學務處。
三、活動對象:三年級學生。
四、回收內容:冬、夏季制服與運動服,亦包括腰帶。
五、進行方式:
1、利用朝會時間、宣傳海報、宣傳單、學校網頁公告、電子看板宣導該活動之進行。
2、導師會報時訴說回收之動機,請導師協助宣導並鼓勵同學參與舊衣回收活動。
3、參與回收活動學生將衣物整理乾淨後拿至學務處舊衣回收箱。
4、暑假期間,開放學生領取舊制服。
六、回收原則:
1、回收物無破損、無髒污。
2、回收物清洗乾淨、整理整齊。
七、活動時間:
1、回收時間:每學年畢業生畢業前最後一次的服裝換季開始至學期終。
2、認領時間:每學年暑假開始。
八、回收地點:學務處衛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