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_學校環境教育特色或創新作為_4辦理活動配合宣導節能減碳相關措施(加強節約能源措施實施計劃)

宜蘭縣立頭城國民中學加強節約能源措施實施計畫

一、依據:行政院98 年12 月16 日院臺經字第0980077778 號函核定修正「政

          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

二、目的:藉由推廣節約能源工作,引導全校師生採行節能生活;並藉此加強節

          約能源教育宣導,落實節約能源共識。

三、實施原則:

  (一)由各辦公室開始推行各項節能措施,產生示範效果。

  (二)由各辦公室推廣至各班,進而引導全校師生落實節約能源措施。

四、實施措施:

  (一)節約能源管理制度及節約能源教育。

    1.節約能源任務編組:

      由校長擔任節能小組召集人,各處室主任擔任副召集人,並設能源管理人

      員,擬定節約能源措施與工作計畫。(組織架構及執掌詳見附件一)

    2. 加強節約能源教育

       (1)定期派員參加政府單位或專業機構舉辦之節約能源相關訓練課程,研

          習辦公室節約能源管理技術及方法。

        (2)舉辦全校性節約能源研習,強化教職員工節能知能。

  (二)節約能源具體措施。

1.辦公室部份:

(1)採責任管理方式,各處室 (校長室、教務處、總務處、訓導處、輔導室、人

   事室、會計室、導師辦公室、專任教師辦公室) 選派負責人員,負責節約能

   源措施。

(2)負責人員應注意環境的通風及採光,注意電器用品的開、關。並於午休時,

    關閉不必要的電器用品。下班前檢查各項電化器具是否關閉。

(3)各辦公室應定期檢討電化器具的有效利用,避免資源浪費及能源損耗。增購

   設備時亦需通盤檢討,考慮移撥及連線分享等替代方案。

2.班級部份:

 (1)由級任老師負責節約能源措施宣導,並指導學生落實於日常生活。

 (2)請老師注意環境的通風及採光,注意電器用品的開、關。並於午休時,關閉

    不必要的電器用品。下班前檢查各項電化器具是否關閉。

 (3)各班可選派節能股長 (可由其他股長兼任) ,協助教師班上電器使用管理。

 (4)考量學校用電負荷,各班不宜私自增設電化器具。

(5)補校、成教班及課後安親班教室由任課教師負責電器使用後關閉的檢查。

3.空調處所:

 (1)依各處所業務特質,排定負責人員及代理人員。

 (2)各管理人應確實依氣溫(28度以上)及使用人數(多人使用)的需要開啟冷

    氣。

 (3)使用時另請注意溫度設定及配合電扇使用。使用後請記得關閉。

4.其他:

   (1)各校舍通廊、公共區域畫分責任區,排定人員負責檢查電器的關閉。

   (2)警衛於學校夜間活結束後,巡視校園檢查關燈。

5.檢核執行成效:

  (1)每學期檢核節能措施執行成效。

  (2)不定期檢核各責任節能執行情形。

五、本要點經行政會議決議,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

 

 

 

 

 

 

附件一

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組織如下表):

單位名稱

職   稱

職           掌

 

召集人

校長  

綜理本校節約能源計畫相關工作之督考執行

 

總幹事

總務主任

 

協助召集人辦理節約能源計畫相關工作執行及督考。

委員

教務主任

協助年度節約能源計畫相關計畫之制訂及執行。

委員 

 

學務主任

委員

 

輔導主任

委員 

 

會計主任

委員 

 

人事主任

組員   

事務組長

承召集人之指示,負責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

組員

衛生組長

承召集人之指示,負責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

組員 

 

各班導師

配合執行能源教育計畫之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