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頭城國民中學100年度加強推動節約能源執行計畫

宜蘭縣立頭城國民中學100年度加強推動節約能源執行計畫

中華民國1004月訂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981223府旅商字第0980183837號函辦理。

二、 目的:藉由政府機關及學校率先推動節約能源,以示範引導民間採行,落實全民節能減碳行動

三、 目標:學校為基層教育機關,觀念之養成應從小做起,藉由教育宣導、效率管理及計畫之執行,共同推動師生節約能源措施,達成節約能源目標。

四、 實施對象: 全校師生及員工。

五、 實施辦法

成立校園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並訂定工作計畫實施要項  

()、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組織如下表):  

 

 

單位名稱

 

            

 

召集人

 

校長

 

綜理本校節約能源計畫相關工作之督考執行。

 

委員

 

行政主任

 

協助召集人辦理節約能源計畫相關工作執行及督考。

 

委員

 

教務主任

 

協助年度節約能源計畫相關計畫之制訂及執行。

 

委員

 

學務主任

 

委員

 

輔導主任

 

委員

 

會計主任

 

委員

 

人事主任

 

組員

 

衛生組長

 

承召集人之指示,負責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

 

組員

 

事務組長

 

為能源管理人員,承召集人之指示,負責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

 

組員

 

各班導師

 

配合執行能源教育計畫之相關活動。

 

 ()、實施要項及方法:

1、加強節約能源宣導  

1 配合有關學科加強學生節約能源之知識,建立能源有限之憂患意識,從而培養學生愛惜能源之態度與習慣。

2 配合生活教育,將節約用水、用電及愛惜公物,列入日常生活考察重點項目。

3 配合環境教育,班級壁報比賽,由班級製作相關海報,張貼於班級公佈欄。

4 配合校外教學活動,規劃相關景點,納入參觀行程。

5 配合輔導處「心弦」刊物,刊載節約能源相關宣導事宜。

6 配合親職教育等活動加強節能減碳政策相關宣導事項。

7 利用集會、朝會、及班會等時段宣導節能省能觀念。  

2、空調設備  

1 教室開電風扇前,必須先打開門窗。  

2 離開教室及專科教室立即關燈及關電扇。  

3 有冷氣之場所,室溫達28以上始使用冷氣機,並配合電扇使用,以降低電力消耗。

3、照明系統  

1 上班時,不使用或非必要使用之燈具應予關閉或維持部分照明;實施每日午休時間(PM11:50~13:20)關燈措施,請全校師生將不使用之電燈、電腦螢幕等電源關閉。 

2 上課時間,辦公室僅保留必要照明燈具,最後離開者請隨手關燈。

3 定期維護、更換燈具,俾利維持應有亮度及節約能源。

4 假日及夜間上課或自習班級人數太少時,應集中坐同排(電燈只開一排)或併班自修。

5 校舍照明設備逐步更換具環保節能標章燈管。

 (6)  隨手關閉不需要使用之照明。

(7)  走廊照明燈具,採單數照明。

4節約用水  

1 新設或汰換用水器材時,採用通過省水標章認證的省水器材。

2<span style="font-size: 11pt; mso-fareast-font-family: 標楷體; mso-hansi-font-fam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