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電池回收辦法

 

            宜蘭縣立頭城國民中學廢電池回收辦法

一、活動目標:鼓勵個人及班級進行乾廢電池回收,讓學生自然養成珍惜資源、愛護環境的良好生活態度。

二、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生

三、點數兌換時間:每週三上午12點前

四、回收地點:學務處衛生組。

五、廢電池集點標準:

    (1)3號、4號乾電池及水銀(鈕扣)電池:回收2顆,兌換1點。

    (2)9V(方型)、2號及1號乾電池、行動電話電池:回收1顆,兌換1點。

六、獎勵辦法:

   1.個人獎勵:累計滿5點,兌換摸彩卷1張,並記嘉獎乙支。

   2.每月週會抽獎一次,每次名額4名,得獎者贈送圖書禮卷面額50元一張,

   本學期將舉辦3次抽獎(11.12.1月)。

七、經費概算: 抽獎圖書禮卷總金額:50元X12名=600元

八、經費來源:擬由資源回收基金支出。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十、本辦法陳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表

項目

費率

(1)錳鋅電池18.97[/公斤]

(2)氫氧電池18.97[/公斤]

(3)筒型鹼錳電池18.97[/公斤]

(4)一次鋰電池16.05[/公斤]

(5)二次鋰電池11.67[/公斤]

(6)鈕扣型鋰電池24[/公斤]

(7)鈕扣型鹼錳電池56[/公斤]

(8)氧化銀電池56[/公斤]

(9)氧化汞電池56[/公斤]

(10)鋅空氣電池56[/公斤]

(11)鎳鎘電池70.04[/公斤]

(12)二次鎳鎘電池49.61[/公斤]

(13)鎳氫電池11.67[/公斤]

(14)二次鎳氫電池8.76[/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