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頭城國民中學廢電池回收辦法
一、活動目標:鼓勵個人及班級進行乾廢電池回收,讓學生自然養成珍惜資源、愛護環境的良好生活態度。
二、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生
三、點數兌換時間:每週三上午12點前
四、回收地點:學務處衛生組。
五、廢電池集點標準:
(1)3號、4號乾電池及水銀(鈕扣)電池:回收2顆,兌換1點。
(2)9V(方型)、2號及1號乾電池、行動電話電池:回收1顆,兌換1點。
六、獎勵辦法:
1.個人獎勵:累計滿5點,兌換摸彩卷1張,並記嘉獎乙支。
2.每月週會抽獎一次,每次名額4名,得獎者贈送圖書禮卷面額50元一張,
本學期將舉辦3次抽獎(11.12.1月)。
七、經費概算: 抽獎圖書禮卷總金額:50元X12名=600元
八、經費來源:擬由資源回收基金支出。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十、本辦法陳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
廢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表
項目 | 費率 |
乾 電 池 | (1)錳鋅電池18.97[元/公斤] |
(2)氫氧電池18.97[元/公斤] | |
(3)筒型鹼錳電池18.97[元/公斤] | |
(4)一次鋰電池16.05[元/公斤] | |
(5)二次鋰電池11.67[元/公斤] | |
(6)鈕扣型鋰電池24[元/公斤] | |
(7)鈕扣型鹼錳電池56[元/公斤] | |
(8)氧化銀電池56[元/公斤] | |
(9)氧化汞電池56[元/公斤] | |
(10)鋅空氣電池56[元/公斤] | |
(11)鎳鎘電池70.04[元/公斤] | |
(12)二次鎳鎘電池49.61[元/公斤] | |
(13)鎳氫電池11.67[元/公斤] | |
(14)二次鎳氫電池8.76[元/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