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金洋國民小學自治鄉長暨環保小局長選舉辦法
99年08月29日修訂
壹、依據:
一、依據本校100學年度推展法治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99年-101年宜蘭縣南澳鄉金洋國民小學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
年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落實民主法治教育,培養學生自治觀念及辦事能力。
二、結合法治教育與環境教育,常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有意義的活動,共同
建立一個清新健康的生活環境。
參、實施辦法:
一、成立選舉委員會:
全體教師為指導委員。
二、候選人資格:
(一)本校五年級在籍學生為環保小局長、六年級在籍學生
為自治小鄉長,身心健康、服務熱心、品學兼優,曾
當選為模範生或曾獲頒五育獎狀證書或曾任班長、股
長、隊長等職務者。
(二)合乎於前項規定且未曾獲校方登記不良記錄者。
三、選舉人資格:凡本校在籍教職員工生均有投票權。
四、投開票所場地及工作分配:
日期 | 活 動 內 容 | 地 點 |
09/03 | 成立選舉委員會 | 學務組 |
09/07 | 候選人登記截止 | 學務組 |
09/07 | 候選人資格審查 | 學務組 |
09/07 | 候選人抽籤 | 學務組 |
09/10 | 公佈選舉公報,競選活動開始 | 教學中廊 |
09/14 | 公辦政見發表會 | 圖書室 |
09/17 | 佈置投開票所(至下午四時競選活動結束) | 布告欄 |
09/18 | 投票(上午8時至8時35分) | 風雨教室 |
09/18 | 開票(上午8時35分起) | 風雨教室 |
09/18 | 公告選舉結果 | 學生晨會、布告欄 |
09/19 | 舉行宣誓就職典禮。 | 學生晨會 |
(一)投開票所設於本校風雨教室。
(二)監察員、管理員由六年級推派同學擔任。
(三)投開票所之活動,請中、高年級級任導師協助。
五、申請登記候選人注意事項:
(一) 繳交最近脫帽半身彩色照片(電子檔)一張於校務行
政—03學務資料—法治教育—自治幹部選舉。
(二) 填報助選人名冊,助選人不得超過四人,其他非助選
人不得參與助選(名冊請自行繕打表格上傳)。
(三) 候選人之級任導師為當然輔導員,其輔導範圍如左:
1.指導發表政見。
2.策畫組織助選團及活動方式。
3.輔導海報的設計繕寫、張貼、懸掛等活動。
六、競選活動注意事項:
(一)競選活動期間各候選人得辦理下列事項:
1.懸掛標語、海報。
2.訪問選民。
(二) 競選期間各候選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1.結眾遊行、燃放鞭炮、用擴音器呼叫,影響安寧。
2.標語、海報等懸掛或豎立地點妨害交通及有礙觀瞻。
3.賄選或用語言、文字或用海報攻擊其他候選人。
4.破壞他人之標語、海報。
(三) 其它:
1.標語、海報於選後二日內自行清除。
2.可利用課餘時間、拜訪各班爭取支持。
3.如違反選舉辦法經選舉委員會調查屬實取消其候選
人資格。
七、選舉流程:
1.選舉注意事項說明。
2.介紹候選人。
3.投票人政見發表會。
4.投票。
5.整理票匭(說明唱票注意事項。)
6.唱票。
7.公布選舉結果。
8.當選人致詞。
9.校長致詞。
八、投票注意事項:
1.各班於接到投票通知後由級任教師帶隊按時前往
投票。
2.各選舉人於領取選票後應於圈選處使用規定之工
具依自己意願圈選。
3.選票上不得簽名或標註其他記號,否則視同廢票。
4.選票應投入票箱,不得攜帶出場外。
九、選舉結果:
1.候選人得票最多數者當選自治小鄉長、環保小局
長,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2.選舉活動所需經費由學生活動費項下支應。
十、自治小鄉長工作職掌:
1.掌管自治鄉各項事務。
2.協助學校辦理各項活動。
3.每日下課時間安排幹部巡視校園並上台報告。
4.安排幹部巡視午休秩序。
5.計算生活教育競賽每週的總成績。
6.加強對公共物品的愛護,減少學校開支。
7.負責有關水電管制及拾獲款項的保管。
8.負責電燈、電扇、水龍頭未關的稽查工作及評分。
十一、環保小局長工作職掌:
1.配合本校推展環境教育工作各項活動。
2.參加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推動會議。
3.提供或轉達本校學生對推展環境教育工作之各種
意見及訊息。
4.協助本校進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及資源回收室整
理等各項服務工作。
5.協助督導花圃及盆栽的整理。
6.成立並運作學生環保服務隊。
7.負責教室內、走廊、打掃區域及資源回收室的整潔
評分工作。
肆、經費來源:本項活動經費由學生活動費項下支應辦理。
伍、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