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之7-1) 101自治鄉長及環保小局長選舉辦法

宜蘭縣南澳鄉金洋國民小學自治鄉長暨環保小局長選舉辦法

99年08月29日修訂

壹、依據:

一、依據本校100學年度推展法治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99年-101年宜蘭縣南澳鄉金洋國民小學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

年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落實民主法治教育,培養學生自治觀念及辦事能力。

二、結合法治教育與環境教育,常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有意義的活動,共同

建立一個清新健康的生活環境。

參、實施辦法:

一、成立選舉委員會:

全體教師為指導委員。

二、候選人資格:

(一)本校五年級在籍學生為環保小局長、六年級在籍學生

為自治小鄉長,身心健康、服務熱心、品學兼優,曾

當選為模範生或曾獲頒五育獎狀證書或曾任班長、股

長、隊長等職務者。

(二)合乎於前項規定且未曾獲校方登記不良記錄者。

三、選舉人資格:凡本校在籍教職員工生均有投票權。

四、投開票所場地及工作分配:

日期

活 動 內 容

地 點

09/03

成立選舉委員會

學務組

09/07

候選人登記截止

學務組

09/07

候選人資格審查

學務組

09/07

候選人抽籤

學務組

09/10

公佈選舉公報,競選活動開始

教學中廊

09/14

公辦政見發表會

圖書室

09/17

佈置投開票所(至下午四時競選活動結束)

布告欄

09/18

投票(上午8時至8時35分)

風雨教室

09/18

開票(上午8時35分起)

風雨教室

09/18

公告選舉結果

學生晨會、布告欄

09/19

舉行宣誓就職典禮。

學生晨會

(一)投開票所設於本校風雨教室。

(二)監察員、管理員由六年級推派同學擔任。

(三)投開票所之活動,請中、高年級級任導師協助。

五、申請登記候選人注意事項:

(一) 繳交最近脫帽半身彩色照片(電子檔)一張於校務行

政—03學務資料—法治教育—自治幹部選舉。

(二) 填報助選人名冊,助選人不得超過四人,其他非助選

人不得參與助選(名冊請自行繕打表格上傳)。

(三) 候選人之級任導師為當然輔導員,其輔導範圍如左:

1.指導發表政見。

 2.策畫組織助選團及活動方式。

 3.輔導海報的設計繕寫、張貼、懸掛等活動。

六、競選活動注意事項:

(一)競選活動期間各候選人得辦理下列事項:

1.懸掛標語、海報。

2.訪問選民。

(二) 競選期間各候選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1.結眾遊行、燃放鞭炮、用擴音器呼叫,影響安寧。

2.標語、海報等懸掛或豎立地點妨害交通及有礙觀瞻。

3.賄選或用語言、文字或用海報攻擊其他候選人。

4.破壞他人之標語、海報。

(三) 其它:

 1.標語、海報於選後二日內自行清除。

 2.可利用課餘時間、拜訪各班爭取支持。

 3.如違反選舉辦法經選舉委員會調查屬實取消其候選

人資格。

七、選舉流程:

1.選舉注意事項說明。

2.介紹候選人。

3.投票人政見發表會。

4.投票。

5.整理票匭(說明唱票注意事項。)

6.唱票。

7.公布選舉結果。

8.當選人致詞。

9.校長致詞。

八、投票注意事項:

1.各班於接到投票通知後由級任教師帶隊按時前往

投票。

2.各選舉人於領取選票後應於圈選處使用規定之工

具依自己意願圈選。

3.選票上不得簽名或標註其他記號,否則視同廢票。

4.選票應投入票箱,不得攜帶出場外。

九、選舉結果:

1.候選人得票最多數者當選自治小鄉長、環保小局

長,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2.選舉活動所需經費由學生活動費項下支應。

十、自治小鄉長工作職掌:

1.掌管自治鄉各項事務。

2.協助學校辦理各項活動。

3.每日下課時間安排幹部巡視校園並上台報告。

4.安排幹部巡視午休秩序。

5.計算生活教育競賽每週的總成績。

6.加強對公共物品的愛護,減少學校開支。

7.負責有關水電管制及拾獲款項的保管。

8.負責電燈、電扇、水龍頭未關的稽查工作及評分。

十一、環保小局長工作職掌:

1.配合本校推展環境教育工作各項活動。

2.參加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推動會議。

3.提供或轉達本校學生對推展環境教育工作之各種

意見及訊息。

4.協助本校進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及資源回收室整

理等各項服務工作。

5.協助督導花圃及盆栽的整理。

6.成立並運作學生環保服務隊。

7.負責教室內、走廊、打掃區域及資源回收室的整潔

評分工作。

肆、經費來源:本項活動經費由學生活動費項下支應辦理。

伍、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