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雅族南湖大山原住民族教育中心
108年營運計畫書
壹、設立宗旨:
台灣原住民族的文化是十分豐富且特殊的,過去在同化政
策之下,迫使原住民不得不努力學習主流社會的文化與價值
觀,然而卻造成部落運作機制的失衡,並影響部落文化不斷的
流失,現代學校無法傳承原住民族文化,現有原住民族教育政
策亦遲遲無法達成目標。
綜觀原住民族教育發展歷程,聯合國現已有「原住民族權
利宣言」,第三十一條規定「原住民族有權保存、掌管、保護和
發展其文化遺產、傳統知 識和傳統文化的表現形式及其科學、
技術和文化的表現形式,包括人類和遺傳資源、種子、醫藥、
有關動植物群特性 的知識、口授傳統、文學作品、設計、體育
和傳統遊戲、視覺和表演藝術。他們也有權保存、掌管、保護
和發展自己對這些文化遺產、傳統知識和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
知識產權」。又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之規定,政府應依原住
民之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之民族教育權,以發展原住民之民
族教育文化,於民國87年總統公布「原住民 族教育法」,奠
定原住民族教育法制基礎;民國93年修正公布「原住民族教育
法」,落實對原住民族教育之發展;民國94年核定「發展原住
民族教育五年中程計畫」;民國96年進行「原住民族教育體系
規劃」;民國98年成立「原住民族實驗學校專案小組」;民國100
年設立「實驗型民族學校三年實施計畫」。
民國101年,原住民族委員會展開「部 落學校設立計畫」,
並建立部落學校的四個目標「找回原住民族 自主的教育權」、「建立原住民族教育體系」、「培育兼具傳統與 現代知識的新世
代原住民」、「重新尋回部落的生命與活力」。
透過其目標來建立原住民族學生對部落的認同感,並藉由
部落學校給予的親身體驗課程,融入民族日常生活及傳統技 藝,促進學生充分了解自己的文化內涵與價值,培養具民族性
格與氣質,並能夠結合現代科技知識技能,具備傳統與現代創
新的能力,建構一個不同於一般教育的民族教育體系,一方面
學習和傳承祖先的知識與技能,一方面作為未來推動部落自治
的儲備人才,進而復振部落的生命與活力。
民國107年,原住民族委員會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及《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8條:地方政府得設立或輔導民間設立原住民族推廣教育機構,提供原住民語言文化教育,費用由中央政府視需要補助之。推動「原住民族教育中心補助計畫」,以尊重部落自主教育精神,結合部落在地人民團體有關資源,營運原住民族教育中心,實施系統化的民族教育課程,並期待各民族教育中心成為該民族傳統文化教育基地,實踐多元文化社會理想,促進族群互相理解與關懷尊重。
「宜蘭縣泰雅族部落公共事務促進發展協會」,是一群長期關懷部落、熱衷民族教育傳承工作的泰雅族籍原住民,其成員有部落、文化、教會、教育……等工作者成立,102年9月起從籌設單位「宜蘭縣原住民文教促進會」,接辦泰雅族南湖大山部落學校,直到106年12月計畫結束。
103年起泰雅族南湖大山部落學校以獨特的族群文化智慧為核,重建與關懷部落倫理的人本精神及結合現代知識科技的課程規劃與學習,將是培育部落人才與族群發展的重要關鍵。泰雅族南湖大山部落學校的課程內涵,以泰雅族的gaga為核心,內容分為族語暨文學、傳統生活技能、社會組織、藝術與樂舞、傳統信仰與祭儀、族群關係與部落歷史、部落倫理與禁忌及環境生態與保育等八大課程領域,發展到五大主題課程。
課程地點的安排,則以部落山林溪流為場域,並聘請部落耆老實際帶領 學生走入部落,透過體驗探索親自操作的學習模式,讓學生瞭解民族教育的內涵與真締,並期待在學生與耆老的互動中,活化耆老的智慧與倫理的重建。
在實際教學中,從部落耆老講述各個部落的歷史遷移到實地走訪泰雅族發源地Pisbkan的課程發展過程,讓學生了解並認識自己是誰?到每一個部落上課時,請耆老講述當地的部落歷史,讓學生可以知道族群間的關係,更加深他們對泰雅族部落遷徙歷史和地理環境脈絡之間緊密的關係。
從建造「泰雅傳統家屋」的整個過程,仔細去思考,可窺見先祖們尊重大自然的心,也看見了他們與大自然和平共處時,山林依然美麗的景象。讓我們再重新省思、從心看見,再次將祖先留給我們的智慧流傳予後輩子孫,使自然資源能夠生生不息。
傳承泰雅狩獵文化的意義,除一般生計需求外,另一層意義為訓練未成年男子的狩獵技能,。泰雅族在狩獵的禁忌規範中,有定時的狩獵季節、嚴謹的狩獵儀式、動物繁殖期禁狩獵、捕獵數量足夠所需等。祖先設這些規範重要原因是讓動物在山林中生生不息,而泰雅族人也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食物來源。
傳統知識建構,是部落學校設置重要的工作之一,其目的是保存與運用民族文化知識與技能,逐步建構完整的知識系統。為此,部落學校的專任教師與助教學師,各司其職的落實文獻參考、資料蒐集、田野調查、耆老訪問、觀課紀錄、影音攝錄等工作,最後共同討論,期望能逐一研發各個課程的教材,以穏健推動部落學校的永續發展。
四年來,學生在族語教學的環境中,親身實踐的學習方式,讓學生從生活中更深切瞭解泰雅傳統文化,進而喜愛及願意傳承族群文化。另一方面,在完成南湖大山部落學校學區29個舊聚落部落巡禮的同時,近40位耆老因參與授課自我價值的肯定及被尊重感,除傳授傳統文化的智慧外,對部落生命力更具正向的發展。
泰雅族南湖大山部落學校於103年開辦至106年止,己完成了推動民族教育階段性的歷史任務。為了因應政策的更迭,「宜蘭縣泰雅族部落公共事務促進發展協會」願繼續申辦「泰雅族南湖大山原住民族教育中心」計畫,除了讓泰雅族南湖大山部落學校的辦學績效得以延續外,也為持續傳承文化和延續民族命脈的神聖任務,作為我們努力的目標。
其設立宗旨為
一、建構富有原住民族特色之教育體制,提升原住民學生修習民
族教育之機會。
二、傳承原住民族部落耆老智慧,參與部落文化的機會與責任,
保存及發展部落之文化。
三、建立在地族群文化知識體系,研發課程教材,強化原住民教
育主體性,落實民族教育自主權。
四、結合部落傳統特色與社會科技知識應用,擴大教學範圍縮小
城鄉差距,培育兼具傳統與現代知識的新世代原住民。
五、辦理民族教育課程、培育民族教育師資、研發課程教材,厚
植文化主體性。
六、達成部落團結、落實傳承和民族教育,凝聚部落族人向心力,
進而復振部落的生命與活力。
七、具備族群意識、認識民族文化,推動訓練原住民族自治中堅
幹部,儲備成為將來自治人才。
貳、民族教育理念:
依據原民會於1998年制訂的《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四條第
一款定義「原住民族教育」指為:「依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對原
住民學生所實施之傳統民族文化教育」,檢視原住民族教育法施
行細則規定,民族教育之實施,應尊重各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價
值體系,並依其歷史、語言、藝術、生活習慣、社會制度、生態
資源及傳統知識,辦理相關教育措施。在原民會推動民族教育近
二十年的努力,一般學校推行民族教育相關課程是有所提升,但
如何完全落實與自主的運作民族教育,主要的關鍵即是取決於民
族教育的課程教材的研發。
換言之,民族教育的理念是立足於保障教育機會均等的基石
之上,身處於多元族群融合並存的社會,國家應確保原住民生接
受學校教育的過程中,是否獲得與漢族學生學習自身文化的同等
機會,如此才能體現教育機會平等。隨著原住民族意識的抬頭,
一般學校對原住民族教育的調整朝向多元文化教育的發展,為
的即是讓原住民族有教育的自決權,進而培養族群認同與自信
心。
泰雅族南湖大山部落學校自2013年成立迄今,基於維護原
住民文化、確保原住民學生教育機會之均等,作為發展符合原住
民族需求之教育體系的實驗試辦基地,對於原住民族主體發展的
精神,培育兼具傳統與現代知識的新世代原住民,更堅持部落傳
承與教育且提供部落學習型的空間及環境,並發展部落語言文
化、植物生態、人文藝術、及人才的培育,達成部落團結且落實
傳承與教育為目的。
泰雅族南湖大山原住民族教育中心即是結合 部落學校的辦
學經驗作為養份,以文化主體性為核心成為泰雅傳統文化教育基
地,有鑑於此,本中心以辦理民族教育課程、培育民族教育師資、
研發課程教材、出版民族教育課程教材為四大導向,並擴大服務
範圍扮演輔助一般學校最強而有力的後盾,擴大能服務之城鄉原
住民學生。
參、設立地點:
宜蘭縣南澳鄉武塔村新溪路1號(宜蘭縣武塔國小風雨集合場辦 公室)。
肆、教學空間及現有軟硬體資源:
一、教學空間:
(一)泰雅族南湖大山原住民族教育中心選擇南澳鄉武塔國小風雨
教室最主要的目的為武塔國小交通地利方便,鄰近武塔火車
站,且鄰近蘇花公路;風雨教室為一棟擁有室、內外廣大空
間之建築物,適合成為原住民族教育中心學習地點,室內辦
公室則為行政中心;因武塔國小為宜蘭地區的童軍標準營
地,學校提供的露營場地主要為草皮地形,並有木棧板露營
位置,水源及衛浴間皆全,承辦活動學生住宿時可採露營方
式進行。
(二)部落學校原設置的泰雅傳統家屋及泰雅穀倉:
部落學校為傳承部落歷史記憶及文化,建構部落文化藝術資
產,興建泰雅族建築傳統家屋及穀倉;泰雅部落具有豐富的
人文藝術資源,例如遷徙文化、狩獵文化、舊部落故事、傳
統音樂、傳統舞蹈、藤編、織布、木雕及泰雅傳統屋穀倉建
築等…資產;以部落耆老為講師,傳授文化及傳統技藝給學
生,再透過部落課程實際在部落中親身學習,並將所有的資
料及成果皆集中展示泰雅傳統家屋,成為泰雅部落重要的文
化資產及教學空間。
(三)部落教學場域:
課程地點的安排,則以部落山林溪流為場域,並聘請部落耆
老實際帶領學生或學習者走入部落,透過體驗探索親自操作
的學習模式。
二、軟硬體資源
(一)建築物:泰雅傳統半穴式住屋、泰雅穀倉、獵寮等。
(二)設 備:桌上型電腦9部、筆記型電腦 4部、影印機1
部、雷射印表機1部、攝影機2台、單眼照相機
機2台、投影機2台、移動式播音機2台。
註;(一)(二)所列之設施與設備均為辦理部落學校計畫所建
置,除延續運用於本計畫外,為因應本計畫之推動,適時更
新與提升軟體功能,落實設施之效能。
(三)課程教學設備及器材(依課程主題):
五大主題已採購課程教學設備及器材 | ||||
婚姻文化 | 彩虹編織 | 傳統智慧 | 山林文化 | 燒墾生活 |
木琴 | 鐮刀、彎刀、鋸子、獵刀、小山刀、鋤頭、弓箭及配件、傳統蒸籠、男用揹籃、女用揹籃、工具籃、置物籃、藤帽、八齒耙、雕刻刀、鐵柄番刀、斧頭、草刀,斗笠,手套等。
| |||
筆、紙 | 地機 | |||
錄音筆 | 桌上機 | |||
大篩子 | ||||
泰雅披肩 | ||||
泰雅男服飾、泰雅女服飾、織布機腰袋 |
(四)已出版書籍:
1.泰雅族南湖大山部落學校課程
2.qnxan mnayang Tayal — 泰雅燒墾生活
3.ngasal na Tayal sraral—泰雅傳統建築—家屋
4.pinyugan na qalang—部落的遷徙
5.祖靈的榮耀—宜蘭泰雅族近代抗日史事
6.婚姻文化主題課程
7.傳統智慧文化主題課程
8泰雅山林文化主題課程
9.彩虹編織文化主題課程
10.燒墾生活文化主題課程
伍、行政組織及人員編制:
為辦理「泰雅族南湖大山原住民族教育中心」,「宜蘭縣泰雅
族部落公共事務促進發展協會」籌備原住民族教育中心工作。同
時設「部落文化諮詢委員會」邀請各部落耆老、具原住民文化素
養的專家學者及遴聘學區內熱愛民族教育人士擔任,同心協助完
成教育中心任務。
本中心行政組織設有計畫主持人一人,執行長一人,行政人
員三人,並依中心推動之需要有課程與教學發展委員會。另為使
中心運作會順利,除 「宜蘭縣泰雅族部落公共事務促進發展協
會」理監事會議為決策最高會議外,另則有中心行政會議。
(一)理監事會議:
理監事會議是「泰雅族南湖大山原住民族教育中心」最高
決策單位,督導原住民族教育中心整體運作是否達成預期目標。
由理事長擔任召集人,與理監事共同決議原住民族教育中心重要
事項。
(二)行政會議:
「泰雅族南湖大山原住民族教育中心」工作人員,
,原住民族教育中心行政人員每星期固定召開2次行政會報,及
因工作需要召開臨時會議。行政會報由中心計畫主持人主持,所
有工作人員參加。會中由工作人員報告近期工作概況,同時提供
若干的經驗分享,並在會中決議相關的行政事務,作為中心運作
的基石。
教育中心並依校務推動之需要設有教學組及行政組,各組
業務由行政人員兼辦之。其工作範圍:
1.教學組:分課務、研發二項業務
(1)課務:課務與教學之規劃、教學之錄音錄影等工作
(2)研發:負責課程研發之討論與訂定之工作。
2.行政組:負責經費核銷、會計、出納、採購、文書、校舍與
教學設施之維護與管理等工作。
陸、辦理項目:
一、開辦民族教育課程:(課程表列第玖項)
(一)單日型: 1 種共 6 梯次總計 36小時。
(二)多日型: 2 種共 8 梯次總計176小時。
二、開辦民族教育教師研習課程:(課程表列第玖項)
(一)單日型: 1 種共 4 梯次總計 24 小時。
三、課程發展: 4主題,課程發展量達實施教學144小時
(一)本年度課程發展教材4主題,是依據南湖大山部落學校自
2013年起至2017年推動民族教育課程五大主題,包括燒
墾生活、彩虹編織、山林文化、婚姻文化、傳統智慧等四
年所實施的教學內涵及所設計的教學活動。編輯適合國小
階段實施教學的課程。
(二)預計以燒墾生活、山林文化、婚姻文化、傳統智慧等主題
課程,研發四個主題教材。
四、出 版:
(一)以燒墾生活、山林文化、婚姻文化、傳統智慧等主題
研發四個主題教材。聘請專家學者審稿並出版。
五、其他民族教育工作規劃:
(一)舉辦耆老工作坊。
(二)與大專院校合作推廣民族教育。
(三)接受一般民間團體參訪交流教學活動。
(四)規劃非原住民學校或團體,設計教學活動。
柒、師資:項次一開辦民族教育課程、項次二開辦民族教育教師研習
課程、項次三課程發展。
項次 | 姓名 | 專長 | 經歷 | 備註 |
一、 三 | 陳仁義 | 社會組織、傳統信仰與祭儀、傳統生活技能 | 宜蘭部落大學講師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南山部落 |
一、 三 | 簡連一 | 傳統信仰與祭儀、傳統生活技能 | 宜蘭部落大學講師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樂水部落 |
一、 三 | 張金振 | 部落倫理與禁忌、傳統生活技能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金岳部落 |
一、 三 | 王清正 | 社會組織、傳統信仰與祭儀、傳統生活技能 | 宜蘭部落大學講師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崙埤部落 |
一、 三 | 陳德清 | 社會組織、傳統信仰與祭儀、傳統生活技能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碧候部落 |
一 | 豐添財 | 傳統信仰與祭儀、傳統生活技能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金岳部落 |
一 | 江新財 | 族群關係與部落歷史、傳統生活技能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南澳部落 |
一 | 江榮芳 | 社會組織、傳統信仰與祭儀、傳統生活技能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武塔部落 |
一 | 石錦發 | 社會組織、傳統信仰與祭儀、傳統生活技能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澳花部落 |
一 | 黃雙喜 | 族群關係與部落歷史、傳統生活技能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金洋 部落 |
一 | 曾進財 | 傳統信仰與祭儀、傳統生活技能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金洋 部落 |
一 | 王 樹 | 傳統信仰與祭儀、傳統生活技能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松羅 部落 |
一 | 李朝宗 | 傳統生活技能 、環境生態保育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松羅 部落 |
一 | 曾勝二 | 部落倫理與禁忌 、環境生態保育 | 宜蘭部落大學講師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樂水部落 |
一 | 許阿義 | 傳統生活技能 、環境生態保育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崙部落埤 |
一 | 卓順來 | 傳統生活技能、傳統信仰與祭儀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金岳部落 |
一 | 高日昌 | 族語暨文學、社會組織、環境生態保育 | 宜蘭部落大學講師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南山部落 |
一 | 謝本源 | 社會組織、群關係與部落歷史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崙埤部落 |
一 | 張宗仁 | 傳統生活技能 、環境生態保育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金岳部落 |
一 | 廖信光 | 族語暨文學、傳統生活技能 | 宜蘭部落大學講師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南澳部落 |
一 | 韋建福 | 社會組織、傳統信仰與祭儀、傳統生活技能 | 宜蘭部落大學講師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武塔部落 |
一 | 江旺生 | 傳統生活技能 、環境生態保育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金洋 部落 |
一 | 黃天金 | 傳統生活技能、環境生態保育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英士部落 |
一 | 許阿隆 | 社會組織、群關係與部落歷史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東岳部落 |
一 | 王漢明 | 族語暨文學、傳統生活技能、環境生態保育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松羅 部落 |
一 | 葉儒亮 | 傳統生活技能 、環境生態保育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松羅 部落 |
一 | 池蓮花 | 族群關係與部落歷史、藝術與樂舞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金岳部落 |
一 | 廣春玉 | 族群關係與部落歷史、藝術與樂舞 | 部落學校兼任老師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