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二-7-1金洋資源回收及垃圾減量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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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南澳鄉金洋國民小學資源回收及垃圾減量辦法

 

壹、實施依據:宜蘭縣政府各級學校資源回收及垃圾減量實施辦法。

貳、實施目標:

一、  建立資源回收觀念,以影響家庭,進而影響社區。

二、  減少垃圾量,消除本校垃圾有關問題。

三、  使學生瞭解資源垃圾可以再生的道理。

四、  利用資源回收的教育方式,達到垃圾減量保護環境的目的。

五、  配合社區全面實施資源回收,做好環境教育工作。

參、實施原則:

一、除指導學生外,亦對社區民眾實施教育。

二、著重持續性及隨機教學,使學生感到做好垃圾分類可以減少垃圾量及環境污染的衝擊。

三、做好資源回收養成惜福的好習慣。

肆、實施內容:

可分為

一、一般廢棄物。

二、廚餘及落葉:分為餿水、廚餘及落葉。

三、可回收資源:

(一)1.紙類。2.紙容器。3.玻璃容器。4.鐵鋁罐。5.鋁泊包。6.塑膠容器。7.寶麗龍。8.光碟片、錄影帶及錄音帶。共八類。

(二)1.日光燈管、2.廢乾電池。共兩類

伍、實施要點:

一、  社區方面由總務處利用各種集會做口頭宣傳外,並印發垃圾分類方法及處理方式之宣傳單交由學生帶回,並請社區家長合作,一同做垃圾分類。

二、  學校由環保負責人訂定垃圾統一的處理方式,請各班導師指導學生做初步的分類。

三、  資源垃圾的整理由環保小尖兵(六年級小朋友擔任)和替代役或工友,於每天上下午打掃時間於聚寶屋前進行較仔細的分纇及打包。

四、  有害廢棄物統一由工友管理,採直接存放於資源回收室處理的方式。

五、  廢乾電池統一於辦公室前白板擺放回收桶由環保負責老師負責處理。

六、  餿水由總務處洽請廚工交由社區養豬戶處理。

七、  資源垃圾依週一紙類、週二紙容器、週四玻璃容器、週五塑膠容器,交由鄉公所資源回收車或真耶穌教會處理。

八、  如仍有回收物或大型回收物由總務處負責聯絡廠商到校回收。如有收得之款項則依縣府規定比例支出:其比例如下:行政費30﹪獎勵金30﹪、班費40﹪。

陸、獎勵:

一、對推行績優人員得報請縣政府獎勵。

二、推薦參加教育部於環保局所訂之獎勵。

柒、經費:由總務處籌措

捌、本計劃由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之,其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員:孫啟明        教導主任:謝筱菱       校長:李勝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