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05年宜蘭縣南澳鄉金洋國民小學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三)教育部93年7月7日台環字第0930082269號函、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四)宜蘭縣政府96年3月27日府教體字第0960038405號函。
(五)依據學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宜蘭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金洋國小。
三、執行期間:102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
四、計畫目標:
(一)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符合本地特色之永續學校。
(二)加強學校進行環境教學,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提升環境責任感。
(三)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四)促進學生對環境與永續發展之理念,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
動。
五、項目、內容及方式:
項 目 | 內 容 | 進行方式 | 執行單位 |
一、推動學校環境管理 二、落實環境教學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五、獎勵表揚 | (一)訂定本校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境管理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功能 (一)培育環境教育師資 (二)開發環境教材 (三)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一)舉辦環保教育活動 (二)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表揚推動環保有功學校教師及學生 | 1.訂定並發展符合本校特色的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1.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並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的校園生態環境。 2.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3.定期維護管理學校飲用水。 1.配合本校危機處理小組,發揮環境保護與環境教育之功能。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14pt; line-height: 13.5pt; text-indent: -14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margin-to 相關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