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同鄉寒溪國民小學環境保護小組設置辦法
一、依據:
1.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2.本校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二、設置要項:
1.設置目的在於為推行校園之環境防治及促進環境教育效果。
2.主要任務在於整合推動校園污染防治、安全衛生及推行環境教育,並定期檢討其工作之推行及
負監督之責任。
3.環境保護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由教導主任擔任副召集人。
三、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及職掌:
職 稱 | 行政職稱 | 姓 名 | 職 掌 |
召集人 | 校長 | 卓敏福 | 統籌環境保護小組各項事宜 |
副召集人 | 教導主任 | 陳文政 | 協助有關環境保護小組各項事宜 |
總幹事 | 總務主任 | 蔡志清 | 負責全校性環境教育工作之推動 負責全校性環境保育之事務性支援工作 |
委員 | 教務組長 | 林淑君 | 負責全校性環境教育之教學與課程規劃工作 |
委員 | 學務組長 | 楊偉琳 | 負責全校性環境整潔工作之推動 |
委員 | 護士 | 王瑞敏 | 負責全校性衛生保健工作之推動 |
委員 | 主計 | 賀武揚 | 實施環境教育之各項經費預算與支出 |
委員 | 教師 | 游夏心 | 負責垃圾分類工作並協助環境保護小組各項事宜 |
委員 | 教師 | 陳金山 | 配合推動環境教育相關之教學事項 |
委員 | 教師 | 鄭慈韻 | 配合推動環境教育相關之教學事項 |
委員 | 教師 | 徐俊良 | 配合推動環境教育相關之教學事項 |
委員 | 教師 | 廖誌平 | 配合推動環境教育相關之教學事項 |
委員 | 教師 | 蔡宜君 | 配合推動環境教育相關之教學事項 |
四、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