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寒溪國民小學環境教育保護小組設置辦法
一、依據:
1.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2.本校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二、設置要項:
1.設置目的在於為推行校園之環境防治及促進環境教育效果。
2.主要任務在於整合推動校園污染防治、安全衛生及推行環境教育,並定期檢討其工作之推行及
負監督之責任。
3.環境保護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由教導主任擔任副召集人。
三、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及職掌:
職 稱
| 行政職稱
| 姓 名
| 職 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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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校長
| 卓敏福
| 統籌環境保護小組各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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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召集人
| 教導主任
| 陳文政
| 協助有關環境保護小組各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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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幹事
| 總務主任
| 蔡志清
| 負責全校性環境教育工作之推動
負責全校性環境保育之事務性支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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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務組長
| 羅文彬
| 負責全校性環境教育之教學與課程規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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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學務組長
| 徐俊良
| 負責全校性環境整潔工作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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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護士
| 王瑞敏
| 負責全校性衛生保健工作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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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主計
| 賀武揚
| 實施環境教育之各項經費預算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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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師
| 游夏心
| 負責垃圾分類工作並協助環境保護小組各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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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師
| 吳俊德
| 配合推動環境教育相關之教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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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師
| 陳金山
| 配合推動環境教育相關之教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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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師
| 蔡宜君
| 配合推動環境教育相關之教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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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師
| 林淑君
| 配合推動環境教育相關之教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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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師
| 鄭慈韻
| 配合推動環境教育相關之教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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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