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辦理環境教育研習(含回饋意見調查及成效評估分析)、研討環境教育課程,研發環境教育教材、教學模組,推動環境議題行動研究,並將環境教育融入各科教學(含申請宜蘭縣環境教育中心課程)。Post author:許晉維Post published:2019 年 11 月 22 日Post category:教學與宣導活動https://drive.google.com/a/tmail.ilc.edu.tw/file/d/14KRr_Mi_960-QxCQrRzUnrR5fmBdUDu3/preview相關內容101-二-7校刊中的環境教育文章2012 年 11 月 29 日環境教育–有獎徵答活動2015 年 10 月 19 日結合民間團體地方產業和社區資源辦理環境教育活動—跳蚤市場計畫2010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