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加強學校環教三年計畫

冬山國民小學加強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劃

99-101學年度

壹、實施依據:

一、行政院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環保署及教育部會銜發布「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三、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貳、實施目標:

一、培養學生愛惜自然生態的態度,提升對環境的責任感與永續發展理念,建立積極正面價值觀,產生環保行動。

 二、提昇教師相關教學知能,加強學校環境教學,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學生。。

 三、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當地特色之綠色學校。

 四、持續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之生活方式。

參、實施原則:

 一、環境教育之實施除了指導學生外,亦對社區民眾實施教育。

 二、應重視環境教育之持續性,兼顧學前及社會各層次。

    三、視環境教育為統合學科,教學與教材應靈活運用,適時教導學生。

    四、注重目前及未來環境各項問題,務必使學生感到環境與自身密切關係。

肆、實施項目、內容及方式:

  項    目

   內        容

      施    行    細     則

 執 行 單 位

一、推動校園環境管理

 

 

 

 

 

 

 

 

 

 

 

(一)訂定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

 

 

 

 

(二)執行永續校園環境管理

 

 

 

 

 

 

 

 

(三)組織環境保護與節能減碳小組

 

1.訂定並發展符合學校特色的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校園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1.採行綠建築觀念,以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

2.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校園生態環境。

3.推動學校校園污染防治情形,並推廣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4.定期取樣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5.推動永續校園所需的學校辦公室環保、減廢、回收、節水、省能源、環境空間建築管理。

1.發揮環境保護與節能減碳小組功能及其運作。

2.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

 

學務處、總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總務處

學務處、教務處

 

總務處

 

學務處、總務處

 

 

學務處

 

 

二、落實環境教學

 

 

 

 

 

 

 

 

 

 

 

 

 

 

 

 

 

 

 

(一)培育環境教育師資

 

 

 

 

(二)開發、利用環境教材

 

 

 

 

 

 

(三)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1.鼓勵教師參與各項環境衛生教育研習課程與訓練。

2.自行設計或跨校共同設計環境教育教案,分享教學資源。

3..依照教育部核定之現行課程綱要編撰各科融入式教材及教學媒體。

1.依據小學現行課程綱要,研擬融入環保知識的手冊。

2.規劃成立環境保護生態教材園及校園教學步道,提供學生實習。

3.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

4.結合地方鄉誌、村史,編撰推廣環境鄉土教材及戶外教學。

1.推動學年設計環境教學活動。

2.運用教育部、環保署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進行教學活動。

3.運用校園環保圖書及資訊系統,進行教學活動。

4.進行師生、家長環境教育交流活動。

5.參與校外環境保護服務活動。

學務處、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一)舉辦各項環保競賽

 

 

(二)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1.舉辦環境徵文、網頁、有獎徵答及海報設計比賽等各項寓教於樂的活動。

2.舉辦校園環境整潔競賽及廁所綠美化競賽等活動。

1.推行校園垃圾減量、資源回收。

2.鼓勵使用再生能源、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及使用省水省電器材。

3.推動辦公室做環保。

4.鼓勵學校推動落葉及廚餘回收再利用。

5.加強校園辦理省資源、低污染、綠色消費、綠色採購等生活環保教育宣導活動。

6.鼓勵學校成立環保服務隊。

7.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推動校園環境保護服務工作。

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總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一)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1.實施戶外教學並參觀環境教育場所。

2.運用校園閒置空間設置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教務處

五、獎勵表揚

 

 

 

 

(一)選拔表揚推動環境保護有功教師及學生

(二)表揚推動環境教育績優個人與團體

1.表揚推動環境保護有功教師及學生。

 

 

2.選拔推動環境教育績優班級。

 

 

學務處

 

 

學務處

 

 

六、國際交流

(一)加強國際參訪

1.鼓勵閱覽國際環境教育網路、電子論壇。

2.爭取參加國際環境教育參訪機會。

學務處、教務處

伍、本計劃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陳姮潔     學務主任:游本祺          校長:張新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