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結合民間團體、地方產業和社區資源辦理環境教育活動,並有卓著之事蹟。Post author:許晉維Post published:2019 年 11 月 22 日Post category:教學與宣導活動https://drive.google.com/a/tmail.ilc.edu.tw/file/d/1j9TN6HN2iz2XhCX6g_MTn3Clup5qmcdn/preview相關內容四年級學生鄉土環境教學參訪活動2011 年 11 月 16 日農業處到校服務課程-移動的森林2015 年 11 月 5 日「環境倫理議題」工作坊2015 年 10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