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辦理環境教育研習(含回饋意見調查及成效評估分析)、研討環境教育課程,研發環境教育教材、教學模組,推動環境議題行動研究,並將環境教育融入各科教學(含申請宜蘭縣環境教育中心課程)。Post author:許晉維Post published:2018 年 11 月 17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https://drive.google.com/a/tmail.ilc.edu.tw/file/d/1UAiGi6eUW9nsEvnlnl302kT_goGJes35/preview相關內容公告-110-111年度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之「山野教育講座」-愛在冰天雪地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告-秋日見學專案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告-教育部體育署111年度山野教育挑戰型高山體驗活動(第一梯)報名簡章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