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辦理環境教育研習(含回饋意見調查及成效評估分析)、研討環境教育課程,研發環境教育教材、教學模組,推動環境議題行動研究,並將環境教育融入各科教學(含申請宜蘭縣環境教育中心課程)。Post author:許晉維Post published:2018 年 11 月 17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https://drive.google.com/a/tmail.ilc.edu.tw/file/d/1UAiGi6eUW9nsEvnlnl302kT_goGJes35/preview相關內容公告-111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主題式教學模組」實施計畫2022 年 9 月 6 日公告-教育部體育署111年度山野教育挑戰型高山體驗活動(第一梯)報名簡章2022 年 4 月 18 日「轉知訊息」:科教館2017【食神小當家】料理競賽 喜歡料理的小朋友快來大展身手吧2017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