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辦理環境教育研習(含回饋意見調查及成效評估分析)、研討環境教育課程,研發環境教育教材、教學模組,推動環境議題行動研究,並將環境教育融入各科教學(含申請宜蘭縣環境教育中心課程)。Post author:許晉維Post published:2018 年 11 月 17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https://drive.google.com/a/tmail.ilc.edu.tw/file/d/1UAiGi6eUW9nsEvnlnl302kT_goGJes35/preview相關內容「轉知訊息」:科教館2017【食神小當家】料理競賽 喜歡料理的小朋友快來大展身手吧2017 年 5 月 24 日「轉知訊息」:轉知各校辦理學生畢業旅行或跨國校外教學活動時,請務必留意國際疫情,參考旅遊警示建議,加強登革熱、茲卡病毒感染症等蟲媒傳染病防治宣導。2017 年 5 月 16 日110年度校園綠化美化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