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資源回收變賣所得款運用辦法

宜蘭縣冬山國小104學年度資源回收變賣所得款項運用辦法

壹、依據:

一、102-104冬山國小加強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貳、運用方式:

一、學校之資源回收垃圾為公物性質,其所衍生利益應由全校師生共享。

二、每月由登記合格之回收廠商收資源回收垃圾,由校方留存登記表並統計金額。

三、變賣所得交由出納組繳入專戶存款。

四、變賣所得運用方式:

1.辦理學校永續校園衛生用品之添購,或環境維護清潔物品等。

2.辦理環保志工、環保小尖兵之獎勵品或獎勵金。

3.提撥為舉辦環境保護或衛生教育宣導、研習、競賽等相關活動經費。

參、本計畫奉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出納組長:

會計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