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南澳國民小學加強節約能源要點
壹、依據:
一、加強推動政府機關節約能源措施事項辦理。
二、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貳、目的:
藉由學校率先推動節約能源,示範引導全體教職員工生施行,落實全民節約能源行動。
參、目標:
本校用電、用水及電話費等以不成長為原則,並逐年檢討。
肆、辦理單位:
總務處。
伍、實施對象:
全體教職員工。
陸、實施內容
一、建立責任分區管理制度:各單位使用場所劃分責任區域,並建立責任區域負責人名單如附件。
二、採行措施
(一)汰舊換新或整體節能改造。
(二)節約用電
1、衣著:夏季上班儘量避免穿西裝、打領帶,改穿輕便衣服。
2、冷氣:因業務需要,且達用電度數,在與電風扇共同使用下開冷氣。
3、照明:
(1)裝設省電照明燈具裝置。
(2)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
(3)牆面及天花板選用乳白色或淡色系列,以增加光線反射效果,可減少所需燈具數量。
(4)依落塵量多寡定期清潔燈具;依燈管光衰及黑化程度更換燈管,以維持應有亮度。
(5)下課、用餐及打掃時間,非必要應隨手關燈。
4、電力系統
(1)變壓器放置場所需有良好通風,必要時加裝風扇或空調散熱。
(2)定期檢討合理契約容量值,以減少基本電費支出。
5、事務機器及其他
(1)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5~10分鐘後,即可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2)長時間不使用(如開會、公出、午休、下班或假日等)之用電器具或設備 (如電腦、影印機等),應關閉主機及周邊設備電源,以減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3)裝設定時控制器控制飲水機之使用時間,關閉非上班時間飲水機用電,以節約用電並維護辦公室用電安全。
(三)節約用水:裝設省水裝置,假日及寒暑假尤應隨時檢查。
(四)節約用電話:採三分鐘定時裝置,必提醒教職員工長話短說。
三、紀錄及查核
(一)辦理單位定期瞭解用水、用電及用電話費狀況。
(二)辦理單位定期進行設備系統維護檢查
四、自我檢視及檢討
(一)用水、用電及用電話費用應與去年同期比較,無特殊理由,不得成長。
(二)針對用水、用電及用電話費用執行情形利用朝會報告情形。
五、教育訓練
(一)總務處利用周三進修協助教職員能上經濟部能源局網站,下載節約能源管理技術、方法等資料並自我研習。
(二)將節約能源列為經常性辦理業務,並利用內部各種集會場合或活動中宣導節約能源觀念及作法。
(三)張貼日常節約能源標語或提醒標示,以養成全員節約能源習慣。
柒、督導及考核
針對各班級使用水及用電狀況,應隨時指導。
捌、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節約能源責任區域負責人名單
負責區域名稱 | 負責單位 | 負責人 | 代理人 |
一忠教室 (含走廊電燈及洗手台) | 一忠 | 朱素瑜 | 陳亮妤 |
二忠教室 (含走廊電燈及洗手台) | 二忠 | 陳亮妤 | 朱素瑜 |
三忠教室 (含走廊電燈及洗手台) | 三忠 | 李蘭芝 | 亞衛伊‧哈勇 |
四忠教室 (含走廊電燈及洗手台) | 四忠 | 亞衛伊‧哈勇 | 李蘭芝 |
五忠教室 (含走廊電燈及洗手台) | 五忠 | 李愛華 | 黃孝華 |
六忠教室 (含走廊電燈及洗手台) | 六忠 | 黃孝華 | 李愛華 |
資源回收室(含走廊電燈) | 總務處 | 李愛華 | 賴主生 |
音樂教室(含走廊電燈) | 總務處 | 李蘭芝 | 賴主生 |
廁所(含走廊電燈及洗手台) | 總務處 | 亞衛伊‧哈勇 | 賴主生 |
辦公室(含走廊電燈) | 總務處 | 林淑玲 | 賴主生 |
電腦教室(含走廊電燈) | 教導處 | 黃孝華 | 曾惠玲 |
圖書室(含走廊電燈) | 教導處 | 曾惠玲 | 黃孝華 |
校長室(含走廊電燈) | 總務處 | 王國華 | 賴主生 |
自然科教室(含走廊電燈) | 教導處 | 曾惠玲 | 亞衛伊‧哈勇 |
保健室(含走廊電燈) | 教導處 | 溫秀蓮 | 廖傳興 |
風雨教室 (含走廊電燈及洗手台) | 總務處 | 賴主生 | 王國華 |
體育器材室 (含走廊電燈及洗手台) | 教導處 | 亞衛伊‧哈勇 | 林淑玲 |
幼稚園(含走廊電燈及洗手台) | 教導處 | 黃千真 | 周文正 |
廚房(含走廊電燈及洗手台) | 總務處 | 簡秀玉(廚工) | 王碧雲(廚工) |
宿舍 | 總務處 | 曾惠玲(住宿老師) | 賴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