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南澳國小學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一、  為配合縣府推動節約能源,落實全民節約能源行動之目的,特依據行政院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規定,設立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  本小組之任務為推動本校節約能源措施之推行。

三、     本小組為本校實施節約能源管理單位,主要負責工作如下:

甲、     研議校內能源使用規則、目標及計畫。

乙、     擬定年度節約能源計畫內容、執行人力及預算經費。

丙、     彙整年度使用能源統計資料並定期檢討校內能源使用狀況。

丁、     定期檢視校內各使用能源設備之能源使用效率並檢討改善。

戊、     宣導節約能源知識,並舉辦節約能源相關活動。

己、     節約能源工作執行成效考評與建議事項。

四、  本小組置召集人1人,由校長擔任,副召集人1人,由總務主任擔任,其餘委員4人,由各教務主任、學務組長、教務組長、事務承辦人擔任。

五、  本小組委員任期隨其本職進退,本小組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克參加時得指派組長以上人員代理。

六、  本小組依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規定設置節能管理人員1人,由總務處,定期至經濟部能源局網站填報資料,並依規定將學校用水、用電量統計表於每月填報1次。

七、  本小組每半年召開會議1次,並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

八、  本小組相關權責及任務劃分如下表:

項次

現任職掌

擔任工作

工作項目

1

校長

召集人

督導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執行成效。

2

總務主任

副召集人

1、 協助召集人督導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執行成效。

2、 督導該處室節能工作之推行,並執行宣導環保節能觀念等措施。

3、 配合執行辦公廳舍節能措施。

3

教務主任

委員

1、 督導該處室節能工作之推行,並執行宣導環保節能觀念等措施。

4

學務組長

委員

1、 督導該處室節能工作之推行,並執行宣導環保節能觀念等措施。

2、 督導對學生節能工作之推行,並執行宣導環保節能觀念等措施。

5

教務組長

委員

配合執行對學生節能工作之推行,並宣導環保節能觀念等措施。

6

事務承辦人

節能管理人員

1、 配合執行辦公廳舍節能措施,並宣導環保節能觀念等措施。

2、 定期填報各項節能相關資料。

3、    協助節能工作執行及交辦事項。

 

九、  本設置要點提行政會議訂定之,經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