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壯圍國民中學推動辦公室做環保辦法
一、宗 旨:為響應中央政府大力推動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政策,本校教職員工應為學子環保之表率,節省經常性開支,並激發向心力,增進行政效率,並推展合作教育。
二、依 據:依縣府九十一年五月九日府教體字第0910053176號函暨縣府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府環一字第0940014498號函辦理。
三、實施對象:本校各處室全體教職員(全體社員)
四、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
五、協辦單位:輔導室
六、競賽期間:除了不定期檢查外,每個月評分一次,每學期總評,以總評分計算。
七、評分項目:1.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環保杯、可換筆蕊原子筆及可填充液印台。
2.禁用免洗餐具-保麗龍、塑膠類、竹筷等。
3.使用再生紙及雙面影印。
4.落實資源性垃圾回收。
5.資源回收容器維護。
6.廚餘回收。
7.環境綠美化。
8.節約能源政策-省水、電。
9.辦公室環境衛生管理。
10.員工配合度。
八、評審人員:由各處室主任及評分小志工擔任評審。
九、獎勵方式:總成績未達六十分之處室,處室主管及推動人員請加強督導,第一名者由資源回收款給予獎勵金壹仟元、第二名者由資源回收款給予獎勵金捌佰元,第三名者由資源回收款給予獎勵金伍佰元
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