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自備飲料杯 環保又省錢~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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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破壞的源頭,歸根究底皆來自於人類貪婪的心態。所以,現在要談環境保育,也要從修正人類不當行為開始。

自備飲料杯是一個好的開始,好像古早時候的阿公阿嬤自備鍋碗去買飯、麵、食材一樣。
雖然,要完全回復過去的生活是不可能的事,但努力用節約的方式做環保,至少還能保有一個希望─現存的青山綠水可以永續至千年、萬年!


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
提供單位:宜蘭縣環保局
提供日期:100年01月07日
    「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0年1月4日以環署廢字第1000000978D號公告訂定發布。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2條規定,明定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提報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計畫,不限消費者自備之飲料杯品牌,提供自備飲料杯折扣優惠,未提報折扣優惠計畫經本署核可之前揭業者,則應回收自家連鎖體系使用之外帶飲料杯,當民眾持飲料空杯至該品牌連鎖體系任一門市回收時,應予兌換回收獎勵金,每2個新台幣1元。
   相關公告內容,請至下列網址自行下載參閱。

http://ivy5.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16&lname=4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