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_環境教育語文競賽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101學年度第二學期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1. 競賽宗旨:為鼓勵本校學生加強語文教育,並了解環境教育之重要性,提高語文興趣及加強認識地球生態保育,以宏揚文化績效,進而愛家園、愛地球,特舉辦本競賽。
  2. 參加對象國一、國二同學。
  3. 辦理方式

    主辦單位:教務處

    協辦單位:總務處、學務處

  4. 競賽組別及名額:
    1. 國語文

      1.演說【各班至少一名】 2.朗讀【各班至少一名】

      3.作文【各班至少一名】 4.寫字【各班至少一名】

      5.字音字形【各班至少一名】

    2. 泰雅語
      1. 朗讀【各班至少一名】
  5. 各組競賽時限
    1. 國語文

      1.演說:每人三至四分鐘 2.朗讀:每人四分鐘

3.作文:九十分鐘 4.寫字:四十分鐘

5.字音字形:十分鐘

  1. 泰雅語

1.朗讀:每人三分鐘

陸、競賽內容範圍

  1. 國語文

1.演說:題目事先公布,均於每位競賽員登台前二十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演說題目(二題抽一題)

(1) 環境保護從我身邊做起

(2) 資回收再利用,垃圾分類沒煩惱

2.朗讀:以環境教育相關語體文為題材,均於每位競賽員登台前八分鐘當場親手

抽定。

3.作文:題目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

4.寫字:書寫內容當場公布,一律使用傳統毛筆書寫,以楷書為限,字之大小為六公分,用四尺宣紙四開書寫【70公分*35公分】。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限一張。

5.字音字形:字音一百字,字形一百字,不得用鉛筆或紅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1. 泰雅語朗讀

    1.賽考利克泰雅語:事先公布,每位競賽員當場抽題。

2.四季泰雅語:事先公布,每位競賽員當場抽題。

 

柒、競賽評判標準

1.演說

語音【聲、韻、調、語調】:佔百分之四十五。

內容【思想、結構、詞彙】:佔百分之四十五。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佔百分之十。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2.朗讀

語音【發音及聲調】:佔百分之五十。

氣勢【句讀、語調、文氣】:佔百分之四十。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佔百分之十。

3.作文

內容與思想:佔百分之五十。

結構與修辭:佔百分之四十。

書法與標點:佔百分之十。

4.寫字

筆勢與功力:佔百分之六十。

整潔與美觀:佔百分之四十。

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三分,未及寫完者,每少一字扣二分。

5.字音字形

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予計分。

捌、優勝錄取名額:各組皆取前兩名。

玖、競賽時間:訂於民國102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舉行。

拾、比賽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圖書室。

拾壹、獎勵:各組第一名記嘉獎貳次,第二名記嘉獎乙次,並頒發獎狀鼓勵。

拾貳、各組成績優異之同學,將代表本校參加102年宜蘭縣語文競賽。

拾參、辦理本活動表現優異之人員,由學校依教育人員獎懲辦法予以敘獎。

拾肆、本要點呈校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成果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