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_垃圾暨資源回收實施辦法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垃圾暨資源回收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94.0l.10通過

中華民國95.0l.20第一次修訂

壹、宗旨:為維護校園環境整潔,提供良好閱讀環境以提高學習效果,配合環保

教育宣傳,使學校教職員工生瞭解垃圾分類之意義與重要性,增加垃

圾分類之效果,特訂定本實施辦法。期能藉此養成學生勤儉、愛物及

廢棄物再利用的美德,以提昇校園生活環境品質,做好保護自然資源

的最高原則。

貳、實施原則與方式:

一、垃圾分類:

(一)一般垃圾:

1.可燃垃圾:木竹類、纖維、布類、皮革、樹枝樹葉、雜草等。

2.不可燃垃圾:玻璃、金屬、陶瓷、磚石、光碟片等。

(二)資源垃圾:紙類、紙箱、報紙、鋁罐、鐵罐、鋁箔包、塑膠瓶、透明

塑膠餐盒、寶特瓶、紙餐盒、紙杯、燈管、廢機器零件、乾

電池、保麗龍、廚房調味料空瓶。

(三)廚餘:剩菜剩飯、廚房菜渣及廢油。

二、處理方式:

(一)一般垃圾:

教室內以垃圾桶收集,垃圾盡量壓縮減小體積,於打掃時間時拿至校門

口垃圾暫存區丟棄,其餘時間一律不准倒垃圾。木竹類、樹枝樹葉、雜草

等,拿至樹葉堆肥區丟棄。

(二)資源垃圾:教室內以資源回收箱收集,於打掃時間時拿至資源回收室丟

棄,其餘時間一律不准倒垃圾。回收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鋁罐、鐵罐、鋁箔包、塑膠瓶、寶特瓶等應先壓扁。

2.報紙及廢紙張丟棄前,不可揉成紙團.應平整置放於回收箱內。

3.用餐後的紙製便當盒、紙杯請疊放整齊置於回收箱內。

(三)廚餘:教室內以小圓桶收集,於用餐後拿至廚房旁飲水桶傾倒;廚房之

菜渣及廢油亦倒至餿水桶內。

註:1.各辨公室內的清潔由該負責的班級處理。

2.班級垃圾桶一律設置於教室內,不可移置走廊,以免有礙觀瞻。

參、回收物品的整理與清運

一、垃圾整理:回收物由資源回收班做垃圾初步的分類與打包,環保工讀生則

負責校門口垃圾暫存區一般垃圾的檢查、資源垃圾搬運及資源

回收室內的整理,工讀生由各班導師推薦,以清寒學生為第一

優先.其次為德智成績優異者.所推薦人選由學務處依實際需

求人數擇優遴選之。

二、垃圾清運:

(一)學務處負責連絡大同鄉清潔隊,由大同鄉清潔隊負責收購載運。

(二)所得回收金全數納入學務處帳戶管理,並指定用途,落實「取之於衛生.用之於衛生」原則,回收金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為其它用途.並於當年度結清回收款項。

肆、考核與獎勵:

一、考核:

(一)由學務處領導學生做環保糾察工作.並力求公平公正。

(二)每月結算各班資源回收表現,提供班級及導師參考.

二、獎勵:

(一)獎勵原則:

1.回收全在該年度內用完,不挪做下年度使用.並定期於行政會報上

報告。

2.回收金獎勵經費,除環保工讀金及回收表現優異班級獎勵金外,不

得以發放現金方式辨理核銷。

(二)獎勵方式:回收全依以下順位做妥適運用

1.環保工讀金:提供清寒學生校園打工機會。

2.添購衛生設備:加強廁所及教室綠美化工作、提供洗手台肥皂等清潔用品。

3.獎勵回收表現優異班級:期末考核資源回收表現優異班級.頒發獎勵金做為班費以示鼓勵。

4.其它:若經費許可,將支援學務處舉辦之環保競賽獎勵,或其它衛生教育活動、本校環保志工隊.以提升學生的活動參與及環保重視。

伍、本實施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