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垃圾暨資源回收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94.0l.10通過
中華民國95.0l.20第一次修訂
壹、宗旨:為維護校園環境整潔,提供良好閱讀環境以提高學習效果,配合環保
教育宣傳,使學校教職員工生瞭解垃圾分類之意義與重要性,增加垃
圾分類之效果,特訂定本實施辦法。期能藉此養成學生勤儉、愛物及
廢棄物再利用的美德,以提昇校園生活環境品質,做好保護自然資源
的最高原則。
貳、實施原則與方式:
一、垃圾分類:
(一)一般垃圾:
1.可燃垃圾:木竹類、纖維、布類、皮革、樹枝樹葉、雜草等。
2.不可燃垃圾:玻璃、金屬、陶瓷、磚石、光碟片等。
(二)資源垃圾:紙類、紙箱、報紙、鋁罐、鐵罐、鋁箔包、塑膠瓶、透明
塑膠餐盒、寶特瓶、紙餐盒、紙杯、燈管、廢機器零件、乾
電池、保麗龍、廚房調味料空瓶。
(三)廚餘:剩菜剩飯、廚房菜渣及廢油。
二、處理方式:
(一)一般垃圾:
教室內以垃圾桶收集,垃圾盡量壓縮減小體積,於打掃時間時拿至校門
口垃圾暫存區丟棄,其餘時間一律不准倒垃圾。木竹類、樹枝樹葉、雜草
等,拿至樹葉堆肥區丟棄。
(二)資源垃圾:教室內以資源回收箱收集,於打掃時間時拿至資源回收室丟
棄,其餘時間一律不准倒垃圾。回收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鋁罐、鐵罐、鋁箔包、塑膠瓶、寶特瓶等應先壓扁。
2.報紙及廢紙張丟棄前,不可揉成紙團.應平整置放於回收箱內。
3.用餐後的紙製便當盒、紙杯請疊放整齊置於回收箱內。
(三)廚餘:教室內以小圓桶收集,於用餐後拿至廚房旁飲水桶傾倒;廚房之
菜渣及廢油亦倒至餿水桶內。
註:1.各辨公室內的清潔由該負責的班級處理。
2.班級垃圾桶一律設置於教室內,不可移置走廊,以免有礙觀瞻。
參、回收物品的整理與清運
一、垃圾整理:回收物由資源回收班做垃圾初步的分類與打包,環保工讀生則
負責校門口垃圾暫存區一般垃圾的檢查、資源垃圾搬運及資源
回收室內的整理,工讀生由各班導師推薦,以清寒學生為第一
優先.其次為德智成績優異者.所推薦人選由學務處依實際需
求人數擇優遴選之。
二、垃圾清運:
(一)學務處負責連絡大同鄉清潔隊,由大同鄉清潔隊負責收購載運。
(二)所得回收金全數納入學務處帳戶管理,並指定用途,落實「取之於衛生.用之於衛生」原則,回收金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為其它用途.並於當年度結清回收款項。
肆、考核與獎勵:
一、考核:
(一)由學務處領導學生做環保糾察工作.並力求公平公正。
(二)每月結算各班資源回收表現,提供班級及導師參考.
二、獎勵:
(一)獎勵原則:
1.回收全在該年度內用完,不挪做下年度使用.並定期於行政會報上
報告。
2.回收金獎勵經費,除環保工讀金及回收表現優異班級獎勵金外,不
得以發放現金方式辨理核銷。
(二)獎勵方式:回收全依以下順位做妥適運用
1.環保工讀金:提供清寒學生校園打工機會。
2.添購衛生設備:加強廁所及教室綠美化工作、提供洗手台肥皂等清潔用品。
3.獎勵回收表現優異班級:期末考核資源回收表現優異班級.頒發獎勵金做為班費以示鼓勵。
4.其它:若經費許可,將支援學務處舉辦之環保競賽獎勵,或其它衛生教育活動、本校環保志工隊.以提升學生的活動參與及環保重視。
伍、本實施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