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100學年度第二學期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壹、競賽宗旨:為鼓勵本校學生加強語文教育,並了解環境教育之重要性,提高語文興趣及加強認識地球生態保育,以宏揚文化績效,進而愛家園、愛地球,特舉辦本競賽。
貳、參加對象:國一、國二同學。
參、辦理方式
主辦單位:教務處
協辦單位:總務處、學務處
肆、競賽組別及名額:
(一)國語文
1.演說【各班至少一名】 2.朗讀【各班至少一名】
3.作文【各班至少一名】 4.寫字【各班至少一名】
5.字音字形【各班至少一名】
(二)泰雅語
1. 朗讀【各班至少一名】
伍、各組競賽時限
(一)國語文
1.演說:每人三至四分鐘 2.朗讀:每人四分鐘
3.作文:九十分鐘 4.寫字:四十分鐘
5.字音字形:十分鐘
(二)泰雅語
1.朗讀:每人三分鐘
陸、競賽內容範圍
(一)國語文
1.演說:題目事先公布,均於每位競賽員登台前二十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演說題目(二題抽一題)
(1) 環境保護從我身邊做起
(2) 資回收再利用,垃圾分類沒煩惱
2.朗讀:以環境教育相關語體文為題材,均於每位競賽員登台前八分鐘當場親手
抽定。
3.作文:題目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
4.寫字:書寫內容當場公布,一律使用傳統毛筆書寫,以楷書為限,字之大小為六公分,用四尺宣紙四開書寫【70公分*35公分】。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限一張。
5.字音字形:字音一百字,字形一百字,不得用鉛筆或紅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二)泰雅語朗讀
1.賽考利克泰雅語:事先公布,每位競賽員當場抽題。
2.四季泰雅語:事先公布,每位競賽員當場抽題。
柒、競賽評判標準
1.演說
語音【聲、韻、調、語調】:佔百分之四十五。
內容【思想、結構、詞彙】:佔百分之四十五。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佔百分之十。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2.朗讀
語音【發音及聲調】:佔百分之五十。
氣勢【句讀、語調、文氣】:佔百分之四十。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佔百分之十。
3.作文
內容與思想:佔百分之五十。
結構與修辭:佔百分之四十。
書法與標點:佔百分之十。
4.寫字
筆勢與功力:佔百分之六十。
整潔與美觀:佔百分之四十。
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三分,未及寫完者,每少一字扣二分。
5.字音字形
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予計分。
捌、優勝錄取名額:各組皆取前兩名。
玖、競賽時間:訂於民國101年六月七日(星期四)下午舉行。
拾、比賽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圖書室。
拾壹、獎勵:各組第一名記嘉獎貳次,第二名記嘉獎乙次,並頒發獎狀鼓勵。
拾貳、各組成績優異之同學,將代表本校參加101年宜蘭縣語文競賽。
拾參、辦理本活動表現優異之人員,由學校依教育人員獎懲辦法予以敘獎。
拾肆、本要點呈校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大同國中100學年度第二學期語文競賽成果照片
作文
| 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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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
| 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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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委員
| 朝會校長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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