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大同國中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主辦單位:
(一)學務處、教務處、總務處
三、執行期間: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四、計畫目標:
(一)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符合當地特色之永續學校。
(二)加強學校進行環境教學,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提升環境責任感。
(三)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四)促進學生對環境與永續發展之理念,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動。
五、項目、內容及方式:
項 目 | 內 容 | 進行方式 | 執行單位 |
一、推動學校 環境管理 二、落實環境 教學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三、普設環境 教育設施 五、獎勵表揚 | (一)訂定(修訂)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境管理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功能 (一)培育環境教育師資 (二)開發環境教材 (三)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一)舉辦環保競賽及會議 (二)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表揚推動環保有功學校教師 及學生 | 1.訂定(修訂)並發展符合當地特色的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1. 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並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的校園生態環境。 2. 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3. 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4. 輔導及訪視各級學校之校園污染防治情形,建立校園環境安全衛生及防災應變機制。 1.輔導各級學校發揮環境保護小組功能及其運作。 2.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 3.訪評、輔導教育行政機關與學校環境教育推動情形。 1.成立環境教育教師專業成長團,進行環境教育相關研究。 1.設計環境教育教案,分享教學資源。 2.鼓勵成立跨校聯盟,結合地方鄉誌、村史,編撰推廣環境鄉土教材及戶外教學。 3.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推動環境教育數位典藏,以供各界及學校共享。 4.善用校園環境資源、規劃校園環境教學步道,提供教學。 1.依不同年級自行設計及運用教育部或環保署等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教案及多媒體進行教學活動。 2.辦理區域性環境教學研習活動。 1.舉辦環境地圖繪製、攝影、辯論、徵文、戲劇、網頁、海報、有獎徵答及教學觀摩等活動。 2.舉辦環保教育宣導、研習會及工作坊等。 1.推行校園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含參考書、制服、學用品、落葉及廚餘等)、辦公室做環保及節省資能源等。 2.學校使用再生能源、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及省水省電器材。 3.落實綠色採購方案,並加強校園辦理綠色消費之宣導活動及鼓勵師生力行綠色採購。 4.成立環保社團或組織,進行校內外環保工作。 5.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並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推動校園環保服務工作。 1.戶外教學或參觀環境教育場所及環保設施(如環保科技園區、焚化廠、資源回收場等)。 2.運用校園及社區閒置空間,設置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遴選表揚推動環境保護有功之教師及學生。 |
六、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二)促使學校執行環境創意教學,增進學生對環境覺知、技能、行動及價值觀。
(三)加強學校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增進學校成員環保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