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Post author:林政仁Post published:2011 年 6 月 24 日Post category:一般 / 公告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及本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訂定所屬單位100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本府員工及縣屬學校一年應參加至少8小時環境教育課程,其中節能減碳課程應至少4小時。林政仁宜蘭縣成功國小有關環境教育資料整理。相關內容2-6-4.指導學生參與各項環保競賽榮獲佳績。2011 年 12 月 12 日104年度羅東鎮第十屆『低碳家園環保變變變』競賽2015 年 8 月 27 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於3月26日(星期六)舉辦「Earth hour地球一小時活動」,請大家響應關燈一小時活動。201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