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教育部「環境學習中心校外教學推廣計畫」補助部分租車費進行校外教學,有興趣申請班級請參考說明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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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2年4月12日臺教資(六)字第1020054761號函辦理。
二、102年度教育部共推薦33個環境學習中心,參加學校可獲交通租車費補助(單日型課程每車以7,000元為限,二日以上每車補助上限10,000元,每車至少20人),名額有限額滿為止,申請期限至102年11月20日截止。
三、檢附各中心課程簡介供參,活動報名、補助方式及費用等視各中心規定辦理,相關事項請逕洽各中心聯絡人,若為參與教學課程中有任何意見反應,請與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災教育科賀冠豪先生連繫,電話:02-7712-9129。
四、學習辦理校外教學,建請教師指導學生運用學習單或學習手冊,並結合校內課程進行教學,以整合學習成果。
五、各環境學習中心簡介表請至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網站http://www.edu.tw/查詢:教育部_本部各單位_資訊及科技教育司_資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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